近日,河南省卫生部门出台了《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以下简称《优质服务60条》),其中有关“男医生不得单独诊查女患者”的规定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与讨论,该规定到底合不合理?能否改善医患关系?实施效果又将如何呢?
《优质服务60条》
为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河南省卫生厅制订了《优质服务60条》,要求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
该条例规定了同级医院影像和其它检查结果得互认、男医生为女患者诊查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医院卫生间“有味儿”不行、门诊、病房能上WIFI等一系列措施。
男医生与女患者在诊疗时不能独处?
推进医改,着力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优化服务,是医患双方都期盼已久的事情。河南省为此出台措施,确实体现了“患者至上”的理念,值得珍视。但男医生与女患者在诊疗时不能独处一条值得商榷。
的确,在一些具体的医疗过程中,有的男医生在对女患者进行治疗时,因为涉及患者病症部位,涉及了患者隐私,有的医生可能确实做出了令女患者不快的举动。或者即便是正常的诊疗行为,女患者也可能认为其有侵犯其个人隐私的举动,并就此产生一些误解和冲突。因此,如何在开展医疗服务和保证患者隐私之间找到双重平衡尤为重要。
但是,男医生与女患者不能独处,虽有制定规范好的初衷,但能否真的贯彻?施行的效果又将如何?这些问题有待探究。
在现实当中,患者就医,确实多有家属陪同,女性患者就医更是如此。但是,现实当中,也确实存在着单独就医的情况,如家中人员外出务工,年老、患病,或者所患病症并不严重,患者只行前往也是常事。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再要求患者叫一名家属陪同显然不太现实。现在社会人们工作繁忙,一个家庭上有老下有小,总不能一个小小的普通感冒就医,还要家人进行陪同吧?这种情况下的陪同有意义吗?
另一方面,从医生角度看,倘若医生非得叫来一名护士做证,这得耗费多少医疗资源不说,一下子都把所有行医的男医生“有‘罪’推定”为色鬼,这或许会让男医生们心有委曲。本来非常正常的诊疗行为,还得派个人来进行监视,医生心里能好受吗?倘若是在工作时,旁边有一个人时刻监督你的工作,你的心里会怎么想?
况且,这也并非治本的良策。比如,为防范男老师对学生性侵,一些学校规定,男教师不能与女生单独相处,至少得有几人陪同之类的规定。这些规定,只不过是对异性关系的抓偏罢了。倘若按此逻辑,是不是男性患者就医,女医生也应该有人做证,防止性侵男患者或防止男患者性侵女医生呢?这种做法可能会更加增加医患间的不信任。
建设和谐畅通的医患关系,确实需要制度来规范,但规范的制定不能只重表面而轻其根本。对于男医生不得单独与女患者独处的规定,是抓住了皮毛而舍其医德和诊疗规则的根本,不会对医患关系有太大裨益。
要深化医患关系,除了抓好医德教育,强化医者仁心外,必须抓好规范建设。而这些规范,应该多些严肃和理性,少些形而上的对异性眼光的歧视。莫要好心办坏事!同时,改善医患关系,不能总把制度的制定锁定在医生身上。关系的和谐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的患者也能真诚地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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