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医疗乱收费 不能止于开罚单
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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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当下有关行业和部门的乱收费,恐怕人人都怨声载道。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对医疗服务价格开展监督检查,对20家医疗机构开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对相关违法收费行为合计处罚金额1079万元。听闻此事,相信很多人会由衷地赞一声:该!但是,开张罚单就能停止医疗乱收费吗?

乱收费——挥之不去的“痛”

这些年,医患矛盾成了现实生活挥之不去的“痛”,其中固然有多种成因,但乱收费和看病贵是绕不开的“火山口”。从通报的情况看,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一家便涉及违法收费27项,可谓触目惊心。而有些医疗机构的乱收费也是一锅浑汤。什么“自立名目”,难听点就是“巧取豪夺”;什么“分解收费”,即把一个收费项分解成N个,类似有些旅游点的损招,买票进了大门后,各个景点还得再购票;还有高额收费(个别高达5倍)、重复收费等等。如果隐去“医院”外衣,其所作所为,人们想到的肯定是“奸商”。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大多数人将目光聚焦在药品价格上,近年来取消药品加成销售等政策出台,也说明了对药价监管力度的加强。但相对于“万众瞩目”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更具专业性,医院与患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乱收费现象可能更加隐蔽。此次被曝光的乱收费问题,比如超声检查被分解成多种检查收费等违规行为,专业性极强。对非医学专业的普通市民来说,即便看到了诊疗清单也很难发现医院的“猫腻”,要不是有关部门及时曝光,可能至今很多花了冤枉钱的市民仍然蒙在鼓里。

治病救人的“医者”钻进钱眼,混迹于“奸商”行列,着实不雅。也许有人会以“体制”说事开脱,比如财政拨款不到位,逼着医院变“逐利机器”等,但这绝不能成为乱收费的借口。正如市场上的各路商家,哪个不是“自谋生路”?若为了逐利就可抛弃职业操守,那个个商家岂不都可缺斤短两、坑蒙拐骗?所以,即便医院被逼客串商家角色,也须恪守行规,更不要说作为公共服务的事业机构了。

事实上,只要利字当头,任何机构和人都不会是天生的“圣徒”。因此,要遏制乱收费,还得靠监管,靠制度。尤其是,医院不是菜市场,哪些项目该收费、收多少,哪些不用收费,民众掌握信息有限,往往只能任凭院方的一纸通知。如果监管跟不上,患者就只有做砧板上的肉了。

遏制医疗乱收费还需多管齐下

近年来,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并未停歇,但医疗乱收费在一些医院依然屡禁不止,这就要分析深层原因了。一则,整治是否常态化?如果总寄望于“刮风”式的监管,一两年来一次,那么,被监管者的侥幸心理难免,实际的漏洞也很难发现;二则,处罚的力度够不够大?这次“千万罚单”已属近年罕见,即便如此,若平均到20家医院,每家也就50余万元,对那些年收益数以亿计的医疗机构,也就“小菜一碟”。更何况,罚的是“公家”,具体当事者谁会真当回事呢?

因此,要有效遏制医疗乱收费,还需多管齐下。要填平医院和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鸿沟,当然不可能要求病人家属都成为医学专家,而是要具备专业技能、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有所作为。

首先整治要常态化,或可聘一些市民监督员,多一双眼睛盯着,就会少一些监管空白。相关部门应规定医院“开门办医”,制定让老百姓监督医院收费项目的具体措施。比如将政府指导价在医院显眼位置公布,方便市民比对。若市民怀疑医院乱收费,相关部门应有快速处理机制,让专业人士在短时间内介入方便百姓维权。

其次可借鉴“信用评级”的做法,如果某机构屡查屡犯,那就视同“奸商”,降低其信用等级,甚至列入“黑榜”,广而告之。

此外,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惩罚不止于退款和罚款,还要落实责任到人。新闻中称,除了开出千万罚单之外,有关部门对违规医疗机构的惩罚措施还有尽快退还患者费用、整改收费行为以及对相关规范进行深入学习等。对公字头单位,罚只有落到个人头上,才会见真章。若只是把鞭子打在医疗机构身上,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可能并不觉得“肉疼”。只有责任到人,才能避免类似问题一再出现。虽说有关部门称,现今乱收费是“少数单位”,但即便是搞坏一锅汤的几粒老鼠屎,也需加强防范。因为,这锅“汤”事关全社会,容不得任何假模假式。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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