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制订出台《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引来热议: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查时,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不独自接诊”能否消弭男医生女患者的尴尬?“男医生不独自问诊女病人”是善意还是怀疑?医患之间搞“第三人在场”有无必要?
卫生部门:目的是保护患者隐私
此规定有何初衷?
对此,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田常俊表示,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依法执业的要求,也是人性化服务的要求,目的是保护患者隐私,让老百姓就医更加有尊严。
据悉,在我国1998年实施的医师法中,就有关于保护病人隐私的条款。原卫生部在2012年颁布的医务人员服务规范中,也有关于隐私保护的要求。
河南关于“男医生不能独诊女患者”的规定最早出现在2007年出台的《河南省医务人员规范服务守则》中。在其第三章执业规范中就有规定: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检查时,注意保护隐私,有护士或家属陪伴。在实际的医疗服务中,确实发生过一些纠纷。因此这个规定也是从医疗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不能单独接诊这一条,现在已经执行了。从反馈信息来看,相当一部分反应都是拥护的。目前,医政处表示还没有接到对此规定的意见,但是在实施当中,对隐私保护的具体操作会有什么看法,还得实施一段才能评估。
是否以后所有涉及男医生、女患者的诊查都要第三方在场?
对此,田常俊表示:一般我们给大家解释的是,在检查隐私部位的时候,比如说乳腺、下腹部等部位时要严格执行,常规的听诊没有必要。
医生:对医患双方都是保护
徐广立说:“医生这个职业中,男性占很大比例。尤其是妇产科,面对的都是女同志,男大夫为她们做身体检查的情况不可避免。如果这个事情处理不好,轻的造成不愉快,对患者造成心理伤害,严重的就可能构成医患纠纷。”
徐医师称,他有个同事,女患者和他产生医患纠纷,闹到最后,干脆说他检查时“非礼”,令他百口莫辩。因为没有人在场,双方各执一词。所以第三人在场,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
而对于是否会加剧医患之间的猜疑和不信任,徐广立认为不仅不会加剧,还会减缓。因为第三人在场,增加了患者安全感。护士的专业陪护,也可以减少患者的不适。
专家:这项规定没必要
对此,顾海表示,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对预期效果抱不太乐观的态度。这是医患之间不信任的表现。部分医生职业道德败坏,导致了一些不良事件的出现,促成了这项规定的出台。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媒体报道的不良事件只是极端案例,绝大多数医生都是品行端正的。
同时顾海认为,这项规定是没必要的。首先,这会让医生觉得不受尊重,而且畏手畏脚。其次,这加大了护士的工作量。另外应该如何陪同、陪同到什么程度,也尚无细则规定。第三,如果有些病人不愿意人陪呢?强制第三方在场是否从另一种层面上也侵犯了患者的隐私?
解决此类纠纷的根本是通过教育来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当然,也应该出台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例如开除或者吊销医生执照等,加强威慑力。
对此,每一方的观点都很充足,相信每一方的出发点都是好的。此规定到底合不合适?男医生能不能单独诊疗女患者?还需要在临床实践中进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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