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疗反腐的风暴仍在继续!据报道,四川省近日公布了一起三甲医院院长受贿被判刑的案例:内江市某医院原院长吴某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扣押的受贿犯罪所得赃款2254万余元予以没收并上交,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真可谓是大快人心!
受贿超三千万 获刑13年半
自2003年以来,吴某某在担任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医院基建项目承揽、医疗设备与药品采购、后勤服务、人事招录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57.89万元(其中94.88万元未遂)。数额巨大,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受贿罪。
案发后,吴某某配合监察机关追回涉案赃款2276万余元,对尚未追回的赃款981万余元,依法继续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1988年7月,吴某某进入内江市某三甲医院成为一名医生;1997年,调至医院办公室工作;1999年,晋升为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至2006年,担任医院副院长一职。2006年12月,任内江市另一三甲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9年3月,内江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吴某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9月,内江市纪委监委公步了吴某某被双开的消息。
从2003年开始,吴某某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直至2019年接受调查,这个时间长达16年。几乎同一时间,四川省眉山市某医院原院长王某某受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贪污受贿犹如吸毒,一旦开始就很难停止。
医疗反腐之路从未停止 未来将扩大
事实上,我国反腐倡廉这条路从未停止,而且在释放一个信号——深挖、严打贪污腐败现象。最近,我国《纪检监察报》刊登的一篇题文章,强调了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始终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
这篇文章还指出,在今年上半年披露的受贿案件中,收取药品耗材回扣出现的频率最高,且涉案金额大。这说明,在医疗领域里,腐败的利益链条可谓是环环相扣,未来需要加大查处力度。
今年6月5日,国家卫健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
《通知》还指出,对查实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涉案的医药产品经营者给予回扣的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涉事企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医疗腐败的形式多种多样,只有将医疗反腐的覆盖面持续扩大,比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试验机构、医药研究所以及医药企业等,包括将相关人员也列入严查范围,医疗领域才能得到净化。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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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大搞一言堂”原医院院长收受三千多万,获刑十三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