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医患纠纷一直存在,曾经甚至愈演愈烈,无论谁之过,无论采取什么方式解决,医患纠纷的最终结果都是两败俱伤。尽管今年的新冠疫情中,医护人员不计生死奋斗在抗疫一线,让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然而,医闹事件仍时有发生。医疗纠纷综合处置机制急需进一步完善,以便营造安全有序的医疗环境,构建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
近日,山东省卫健委联合宣传部、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11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规定了医疗机构的三“不得”,明确了不同程度“医闹”的处置流程。未来医护人员将更加有安全感,医疗纠纷处置将有“法”可依……据了解,该《意见》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预防从源头抓起 多部门联手打击医闹
《意见》指出,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开预约诊疗,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到75%以上,减少患者院内停留时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拒不接受安检的,医院可拒绝其进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管理部门,建立三级投诉管理体系,实行“首诉负责制”。
同时,医疗机构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重点事件重点办理。信访部门要引导反复上访、缠访闹访的当事人选择法定处理程序,依法终结。公安机关要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走访医疗机构开展线索摸排,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行为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由公安机关约谈或训诫。
某行业人士认为,发生医疗纠纷时,医院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掌握当事人的背景资料情况非常重要。有些当事人尽管态度凶狠,但如果有一定家庭财产和社会地位,一般不会轻易采取实质性的非法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稳定工作和社会地位,则可能需要注意了。
医疗机构“三不得”
《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提升调解人员水平,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二是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增加医疗损害鉴定内容;三是完善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医疗机构责任险和患者医疗意外险、探索商业保险等。
医疗机构不得“花钱买平安”、“妥协换和谐”、“赔钱求解决”。患方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做好依法处置工作。
由于医学的不确定性,医疗过程不可能百分之百无过错,出现过错,患者家属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可以理解。但是有的却狮子大开口,而一旦要求没有满足,就采取不当的手段在医院聚众闹事,对医生进行谩骂甚至殴打,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医疗秩序,还对当事医生也构成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出于无奈,只能“花钱买平安”。
随着山东省这项政策的落地,不得“花钱买平安”无疑是个好办法,因为有了第三方的介入,那些医闹黑手想医闹也不敢闹、不能闹,能从源头上遏制医闹现象。
医闹黑手将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意见》还提出,对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果断制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予以治安处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参与的医闹事件重点侦办。
同时,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医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从快审查判决,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新闻媒体要客观公正地报道医疗纠纷,严禁未经调查核实的虚假报道和有偿报道,严禁参与非法“医闹”,严禁恶意带个人感情色彩的片面歪曲炒作。对于新闻媒体编造、散步虚假医疗纠纷信息的,要严肃追责,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医疗机构监控录像提供给与案件调查无关的机构或人员,不得公开对外发布。
山东省出台的《意见》,体现了组合拳和法治的思维方式,如此力度之下,相信未来的医患关系将会大大改善。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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