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已“入刑” 为何医生还是“难看病”?
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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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11月1日起,“医闹”正式入刑。“医闹”销声匿迹了?并没有。持刀威胁、殴打辱骂、伤医杀医……近段时间以来,类似事件依然屡次发生。频繁发生的伤医事件让不少医护人员对职业安全担忧,一些医生坦言自己害怕上班。从目前看来,“医闹入刑”定刑很少,执行很难,原因何在?

医生“难看病”

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向华表示,伤医事件最让医生心寒,因为这样的事情可能发生在每个医生身上,让人没有安全感。一位临床主治医生无奈地说:“以前是患者‘看病难’,现在是医生‘难看病’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打。”

目前,大型公立医院已经成为医患纠纷高发区。大医院普遍人满为患,患者排队等待时间长、诊治时间短,极易产生烦躁情绪。而由于收治危重病人较多,手术科室、急诊科室、儿科、耳鼻喉科等也已成为医患矛盾激化的“重灾区”。

“医患之间缺乏一定的信任。”湖南省岳阳市卫计委副主任胡小军认为,医疗行为失范、医改不到位,加上依法管医缺位、公民健康素养缺乏等综合因素,导致医患矛盾不断激化,医患关系对立、割裂。

很多医生认为,许多患者容易将医生“神化”,对于疾病缺乏危险性认识,“感觉应该能够治好”。他们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将来当医生。他们认为,医生面临着心理和身体上的双重压力,并不是人们眼中光鲜的职业。

“医闹入刑”执行难

医患关系恶化,衍生出形形色色的“医闹”,成为涉医管理的社会难题。

去年底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入刑,首要分子最高可判7年。

今年3月,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

“医闹入刑”的确表明了我国依法打击“医闹”和保护广大患者及医护人员权益的强大决心,但是目前“医闹入刑”定刑少,执行很难,原因何在?专家认为,一是界定“医闹”难,二是执法部门有所顾虑,三是社会舆论对“人财两空”的同情掩盖了“医闹”的犯罪本质。

根治“医闹” 专家有话说

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普遍认为,遏制“医闹”,防止和解决医患纠纷,还需要多方发力、综合治理。

专家指出,“医闹入刑”需要出台相应的详细司法解释,使司法机关对“医闹”的打击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畅通医疗纠纷中医患申诉、鉴定、赔偿和解决的正常渠道;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并在法律框架下运行。

“在寄希望于刑罚的终端治理之余,相关部门尤其是医院更应该将治理前移。”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员马雪松认为,对医疗纠纷,应做更多周到细致的工作,特别是要畅通患者及其家属的维权渠道。

湖南湘雅医院院长孙虹表示,应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引进律师,设立医患沟通室和法律咨询室。对高风险重大手术患者、采用新技术和特殊药物治疗患者等进行特约谈话告知,就患者的手术方案等以及患者家属的权利义务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告知和沟通。

还有一些专家建议,建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置懂法律、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专职调解员,聘任法律、医学等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库,完善调解制度,独立开展工作。

“根治‘医闹’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的过程。”湖南省儿童医院副院长李爱勤认为,社会舆论也需要超脱“以情代法”的思维惯性,建立医患互信,逐步缓解医患纠纷。

立法的终极使命是维护公平正义。如果公平正义不能通过法治得到实现,再苛酷的刑罚也不能阻挡那些抗争者。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惩罚性法律必须同建设性制度同步,才可能改善社会的人际秩序!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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