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继父先后在医院不治,医疗纠纷如何解?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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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医疗环境不容乐观,医患关系日益紧张。最近,泰兴市一起医疗纠纷让一张两年前医患间私了的“收条”浮出水面,进一步折射出当前医疗纠纷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医疗纠纷应私下解决还是通过法律途径?

医患纠纷事件:爷爷、继父先后在医院不治,都有这名医生参与

2010年年底,爷爷吕香宝因为肠梗阻到泰兴市人民医院做手术,手术后出现肠瘘、腹腔感染。拍片复查发现,吕香宝肚子里有一根手术弯针。随后,吕虎儿找到张医生为爷爷做了第二次手术,但腹腔感染依然很严重。“人已经快不行了。”吕虎儿说,张医生通过中间人找到了他。

“他让我们不要到医院去讲,因为他就要(从副主任医师)升主任医师了。”吕虎儿说,张医生提出交个朋友,以后家人生病的话肯定帮忙。吕虎儿考虑到爷爷已经90岁了,也想息事宁人。双方谈妥后写下字据:吕虎儿今收到张某某人民币25000元作为吕香宝继续治疗费用,吕香宝住院欠费不再由吕虎儿承担,今后有关吕香宝的病情不再与院方及张某某有关。落款为张某某和吕虎儿。立下字据后,吕虎儿将爷爷的病历都交给了张医生。

“后来爷爷过世,张医生第一个送来花篮,跪在爷爷面前,我们挺感动的。”吕虎儿说,今年继父生病后,他第一个就想到了张医生。

吕虎儿介绍,继父卢永宁今年73岁,6月29日感觉腹部不适到泰兴市人民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癌症,几次手术后于10月6日离开人世。吕虎儿认为,张医生参与了继父的治疗,因为手术失误导致了继父的死亡。“三年间,爷爷和继父相继在他手上手术死亡,我无法接受。”吕虎儿说,张医生又提出私下贴钱解决此事,他决定将“收条”公开。

院方回应:没弯针这回事,“协议”是医生个人行为

对此,泰兴市人民医院回应,立字据纯属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院方不可能管到每个医生,但是不通过院方肯定是不合适的,作为一个医生没有权限处理这个事情,科室也没有权限处理。对于吕虎儿继父的医疗纠纷,院方表示,如果吕虎儿认为是医疗事故,建议通过司法鉴定和诉讼程序,明确责任后再解决争议。

 

据泰兴市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主任鞠正东介绍,吕虎儿的继父死亡后,医患双方进行了沟通,直到第三次沟通时,吕虎儿才提到了两年多前爷爷死亡的事,因此院方也是10月份才知道的。关于吕虎儿提到的弯针事件,院方找了科主任,将病历调出来看,“事实上不存在有弯针的情况,病历里肯定没有。”既然没有弯针,为何私下达成协议?鞠主任说:“作为院方怎么来了解呢?并且这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医疗纠纷应私下解决还是通过法律途径?

医疗工作的不确定性、发展性、随机性和内部运行过程结构的复杂性,使医疗工作属于一个高错误率的行业。医学自身局限与社会期望值不对等,而且每个医生的水平也是不同的。面对患者,他们不可能解决每一个人的问题。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医患双方到底该怎么做呢?是私下解决?还是走司法程序?

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医院和患者之间,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多数时候,患者法律意识淡薄,往往通过私了了事,医院不想因事情闹大而影响声誉,往往也私下解决,但这样的解决方式牢固吗?事件到底是医疗事故还是正常医疗下患者的正常死亡?是患者的无理取闹还是医生的过错?

医疗纠纷事件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谁的责任谁承担,医生有错绝不逃避,给予相应处罚;但若不是医院的过错,院方也不应承担。法律终将还原事情真相。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医患间的不信任。

网上有人调侃说:患者带着摄像机看病,医生头戴钢盔上班。两种极端行为反映出医患之间严重缺乏信任的现状。医患之间的“心病”植根已深,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治好”的。降低医疗风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最根本的举措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医疗服务态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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