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来了!8部委出手 瞄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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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8月31日晚,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通过3~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到2025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成熟定型,价格杠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一、《试点方案》有哪些具体内容?
 
《试点方案》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5+3+4”。
 
“5”是指建立五项机制:
 
1、建立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避免大水漫灌;
2、建立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政府要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政府要“定规则、当裁判”,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
3、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在做好事前评估的基础上实施调整,科学把握调价窗口,稳定调价预期;
4、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逐步消除地区间差异,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5、建立严密高效的价格监测考核机制,构建监测考核评估与医疗服务价格之间的激励约束关系和传导机制,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
 
“3”是指强化3项支撑:
 
1、优化管理权限配置,使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能够更好地满足宏观管理需要,更好地匹配国家、省、地市等各个层级的管理能力,更好地反映医疗资源的属地化特征;
2、完善定调价程序,最大限度用规则代替自由裁量,更好地满足规范有序、灵敏有度的管理要求,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3、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包括加强上下衔接、区域联动、信息共享,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队伍建设等。
 
“4”是指统筹推进4项配套改革:
 
包括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进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衔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等。
 
二、完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

 
《试点方案》指出,在充分听取临床专家等意见基础上,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完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价格项目编码,逐步消除地区间差异。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合理压减项目数量。医用耗材从价格项目中逐步分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行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
 
三、特需服务和试行期内新增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试点方案》指出,公立医疗机构确定特需服务和试行期内新增项目(试行期1~2年)的价格,并报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定价要遵守政府制定的价格规则,与医院等级、专业地位、功能定位相匹配,定价增加的医疗服务费用占用价格调整总量。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和费用所占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新增项目试行期满后,按通用型或复杂型项目进行管理。
 
四、改革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将发挥哪些作用?
 
医疗服务价格对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可以发挥以下功能:
 
1、技术劳务价值的“度量衡”。过去一些医院多靠药品耗材增加收入,技术劳务为主的学科“创收”能力弱,院内地位下降。现在国家通过取消药品耗材加成、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把药品耗材的收入占比压下去,循序渐进地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技术劳务为主的医疗医技学科在传统模式下发展困难,改革后有望迎来机遇期。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信号灯”。例如按照制度设计,复杂型项目,引入公立医院参与价格形成,定调价将更灵活、更有针对性;通用型项目,政府加强对价格基准和调价节奏的把控。价格的分类形成机制可以引导高等级医院把发展重心放在难度高、风险大的项目上,避免虹吸效应,促进分级诊疗。
 
3、公立医院练好内功的“助力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激励约束机制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链结,公立医院在规范诊疗行为、控制成本和费用等方面进行“刀刃向内”的改革,成为有助于打开医疗服务调价窗口、扩大调价总量的钥匙,为公立医院向改革要红利、向管理要效益增添了机制保障。
 
总之,医疗服务价格涉及的利益主体多、情况复杂,与医疗事业发展、公立医院运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许多机制都存在深刻的化学反应,需平稳推进。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确定5个试点城市,直接联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经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试点城市的申报和遴选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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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就《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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