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改新问题:谁来接管支付价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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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放开”是最近医改中的一个热门词。然而,发改委放开最高零售价管理后的药价,如何与医保报销制度衔接,如何与卫生部门举行的药品招标制度衔接是大问题。目前发改委已经放权“支付价格”,而人社部还没有就这个问题明确表态。有专家表示,如果现行招标制度不变,企业和医疗机构依旧不能自主定价,发改委的放权短期内对药品价格不会有大的影响。

从1997年至2014年,国家发改委连续30余次降低药品价格,降价力度虽大,而药品消费额却节节攀升。此次改革,发改委将探索新的药价管理模式作为工作重点。尽管从2013年开始,发改委就曾提及药价管制改革的思路,但是方案最终落地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放开“支付价格”谁来接替?

原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曾透露,未来药品价格改革的核心就是适应全民医保体系。发改委此前已形成药价改革思路,按照此前的改革方案,发改委仍想继续承担“支付价格”的制定责任,在放开步骤上也更推崇“小步慢走”。然而腐败案爆发后,“发改委彻底不想管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称,此前发改委的主管领导还有一些顾虑,“现在腐败案一出,加快了发改委放权的速度”。

在这里,需要指出“支付价格”跟目前的“医保支付标准”的提法所指大同小异。不同在于,“支付价格”的提法是指国家发改委对价格授权,而“支付标准”的提法谁埋单还不清楚,最具可能性的埋单方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发改委放权,不再管“支付价格”,那么,接下来谁来接管?据知情人士透露,发改委单方面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中表述:新的医保支付标准,由医保部门牵头制定。

但是,尽管发改委将球踢给了人社部,对方却一直没有接球。人社部对于发改委的这一提法没有明确表态。

承担制定“医保支付标准”之责,本属扩权之举,对于人社部当下的沉默,牛正乾分析,定价权牵涉利益巨大,社会舆论关注也很多,虽然医保支付价格的管控方式更有利于医保控费,但官办医保经费的管理机构,控费压力和动力均不足。 “人社部担心拿不下来,也没有压力去要”。

从目前的进展来看,“药价管控全部放开”的改革,还处于第一阶段,虽然发改委放权方案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但招商证券医药行业研究员李姗姗认为,“未必能够执行。人社部是否接球,目前还是个问题,更谈不上具体方案的出台”。

招标制不改 药改难推进

药改博弈中,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一环,那就是药品招标。而药品招标由卫计委管控。牛正乾认为,如果现行招标制度不变,依旧不能实现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自主定价,则药品放开价格对市场的影响很有限。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副教授胡明也认为,在卫计委没有表态之前,发改委的放权短期内不会对药价产生大的影响。

山东大学卫生管理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左根永认为,“其实,对药价影响最厉害的是卫计委,不是发改委”。

药厂生产出药品后,在进入医院销售之前,要经过层层审批。首先是发改委的最高零售限价,然后要进入社保部门控制的国家和地方的医保目录,最后还要进入省级招标平台控制的药品招标目录。根据2010年卫生部64号文(《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由招标形成的招标价,是政府明文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遵守的“进货价”。

然而,招标给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带来了巨大的权力,他们愿意放弃吗?如果人社部接管医保支付标准,招标制还要进行下去吗?如果医保支付标准由招标确定,这个招标由谁来主导?

牛正乾设想,协调的方案可能是,对现有招标制度进行改造,如果是人社部主导,或可将目前各省的药品招标采购中心划到人社部,承担起确定支付价格之责,这样招标部门就会希望医院和药厂自主谈价格,谈得越低,就会为其下一年降低医保支付价格提供依据,目前招标制度的一些问题就会得到纠正。

左根永认为,还有一种更省力的路径,即通过挂网销售逐渐减小招标的影响力,最终“变通地废除”招标。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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