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致患者死亡 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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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乃是医疗行业的大忌,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更何况无证行医致死。近日,胡某因在无牌诊所内的无证行医导致患者输液药物过敏致死,在逃跑近3年后,被捉拿归案,被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被告认为判罚过重上诉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调查得知,从2011年年初开始,胡某就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于某非法无牌诊所内进行非法行医。2011年5月31日晚,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在吊针输液的过程中发生药物过敏反应,经抢救无效后死亡。随后被告人连夜逃窜,最终于今年4月27日被抓获。

审理案件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案发当晚被害人是由胡某接诊并配药、输液的。因此有证据表明,是胡某的独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覃某死亡,对此他负有全部责任。经审理后法院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原审被告人胡某琼有期徒刑十年。

(环球医学编辑:余睿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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