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扣6分;食品药品违法受到刑事处罚,一次扣12分……像开车违章扣分一样,北京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也将受到信用约束,各类不良信息依照不同分值累积扣分,满12分就会被锁入“黑名单系统”。明年1月1日起,食药监管信用体系将在北京试行。
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布的《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将通过食药生产经营领域的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定、信用约束、信用修复等制度建设,完善食品药品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更加有效地约束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为,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该办法采取信用积分累积制,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不良信息分为3个失信等级并按不同等级扣分。其中,主体被禁止申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人员被禁止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等资格的;被责令停产停业的;全国性或跨区域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三种情形将被扣6分。
生产经营主体或从业人员在一个信用周期内扣分满12分后,将被锁入“黑名单”系统,并面临8种信用惩戒。其中包括:
不予办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业务;
发布监管公告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不为其招投标、发股上市、从业人员办理进京户口等活动出具无违法情况证明;
向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信用监管提示,提示注意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在执行行政处罚时从重处罚;
提请辖区食药监部门加强日常检查频次,一年内专项检查三次以上,全项目检查二次以上;
提请辖区食药监部门对锁入“黑名单”的主体一年内抽检覆盖率达100%,重点品种抽检率达100%;
应当执行的其他约束措施。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基本信息、准入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组成,囊括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
不良信息包括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记录期限为3年,自相关行政行为生效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后“系统将自动解除记录并自解除之日起转为永久保存的信息”。这意味着,不良信息即使解除了但还是能被查询到。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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