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规范》)正式实施。《规范》中规定,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也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但事实上,很多私营药店的老板或经营者并没有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在利益的驱动下,很多人动起了歪脑筋,于是租赁执业药师资格证的“生意”应运而生。
事实上,这种租赁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事情发生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执业药师的短缺。有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地共有药店46万多家。但一些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和用药指导却严重不足。
《规范》中除了规定药品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均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也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以外,《规范》还给了一些药企一个缓冲时间,要求在颁布前已经存在的药品企业必须在2015年年底前达到《规范》要求。这就意味着在2015年年底之前,如果无法按期配备执业药师,没有达到要求的药店会被取缔。
但是新政办法的背后,是执业药师供需的严重失衡的隐患。这也导致了一些零售药店开始打擦边球。有的药店经营者将自己的药店“过户”到了一名执业药师的名下。表面上,经营者和药店名义上的负责人是“雇佣”关系。负责人具备经营药店的资格,而经营者只用他的名义和证件。
实际上,药店名义上的负责人跟本来的经营者“没有半点关系”。两人私下里签订了协议,后者要每年付对方1万多元的报酬,只用证件不用人,但对方要协助其应付检查。
据了解,这样的“名义过户”药店虽然在药店圈内不少见,但也不能算多见。因为大部分药品零售店都是“租赁”一个执业药师资格证。而所谓“租赁”,就是找一个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将其证件注册在自己的药店,肩负起“监管”药品质量的责任。
有知情人士透露,随着《规范》的颁布,之前一年一两千元的租赁费用在去年突然涨到了七八千元,今年则是一万多元。如此高昂的租赁费让很多药店老板的承受不起,有的已经选择转投他业,有的则甚至有自己考个资格证的想法。
这样的现象所凸显的问题是执业药师缺口过大。执业药师主要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专业服务,是药物方面的专家,也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零售药店、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都少不了执业药师。
有专家认为,现在的执业药师陷入困境,与现行管理体制不无关系。医院里的医师属国家卫生计生委管理,执业药师资格证对医院而言不是必须具备的。一些人可以通过职称考试取得药士、药师和主管药师等职称,该项考试由卫生部门组织。而药品零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管辖,执业药师认证中心也隶属于该局。不同的管理体制,再加上社会观念里医生地位高于药师,导致真正的执业药师不愿去药店工作。
最好的改变方法就是通过完善法律来解决。目前中国还尚无强制性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执业医师法,只有尽快将法律完善,对执业药师的岗位设置、工作规范、具体职责、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才能更好的发展药师和药学。
(环球医学编辑:余睿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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