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献血者染艾率上升 83人中3人从医
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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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央视新闻关注了福州一名五岁女童疑似因在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件。1月10日,福建省卫计委通报了事件最终调查结果:一名曾给其献血的献血者HIV抗体检测现为阳性。据悉血液还输注给了其他2个人。日前东莞市中心血站公布了对2012年~2013年全市无偿献血者的标本检测结果,发现有83例HIV感染者,其中3例是医务工作者。

数据分析

数据显示,2012年~2013年东莞共检测献血者标本157960人份,确证83例HIV阳性献血者,阳性率为0.053%,高于广州、深圳和佛山,略低于艾滋病高发地区如柳州、北海的无偿献血者HIV感染率。与2004年东莞报道的0.018%相比,HIV感染率有了大幅增加。

据相关统计资料,2008年~2011年,东莞在无偿献血者中查出81例HIV感染者,每年分别为10例、14例、23例和34例,呈逐年上升态势。

专家对2012年~2013年83例艾滋病感染者的情况进行了年龄、性别、学历等细致的分析。无偿献血人群HIV感染者绝大部分为男性,占感染人数的94.0%,21~40岁阶段献血者占感染者的79.5%,学历越低的献血者HIV感染率越高。

在这83名HIV感染者的职业分布中,普通务工者居多,占68.7%,感染者中有1例学生、3例医务工作者,这提示HIV感染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

专家通过对83例艾滋病感染者的随访确认,2012年~2013年东莞无偿献血者HIV感染者感染途径全部为性传播,其中通过异性性传播占55.4%,男男同性性传播占31.3%,另有13.3%的HIV感染者同时存在男男同性性行为和异性性行为。

这与近年来性传播成为我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男性同性性传播上升明显,男男性接触者人群成为艾滋病毒携带者、感染者高危人群之一的报道相一致。

为保障临床用血的安全,对参与献血的青壮年男性进行HIV的危害和传播、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尤为重要,有效的沟通咨询和宣传教育可减少高危献血人群以体检为目的的献血带来的潜在危险。

知识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规定:“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千万不要贪图金钱,受诱惑怂恿到地下血站去卖血或输(献)血,为这点钱而冒生命的危险太不值得。地下卖血点所用的抽血器械都是共用而不消毒的,有的在消毒得不到严格保证和操作不规范的条件下,卖了血浆再把红细胞输回体内,这样危险性就更大了。献血是光荣、神圣的,一定要到正规的、条件好的血站去献血,抽血的用具必须是“一次性”的一人一套。

新闻开头所提到的五岁女童,因输入“窗口期”血液感染HIV的可能性极大。所谓“窗口期”指的是从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到血液中产生足够量的、能用检测方法查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之间的这段时期。当献血者感染病毒而尚未发病、处于潜伏期时,血液中已有病毒存在但无症状和抗体产生,在输血检查中便难以发现,但处于窗口期的感染者同样具有传染性。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表示艾滋病窗口期为14至21天。血液检查的窗口期目前仍是医学尚未攻克的难题。

既然目前的检测手段还不能完全避免窗口期感染病毒,那么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救助机制?例如设立相关的救助基金,专门用于因窗口期输血感染病毒的人群,让他们在遭遇不幸时能得到相应的帮助。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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