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社厅医保处原处长童宗伦利用药企进入省医保目录等事项的请托,共收受110万元贿赂。童宗伦涉嫌受贿一案近日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童宗伦愿意认罪,还当庭痛哭后悔。
受贿多跟药品管理有关
童宗伦今年61岁,他的涉贿事实多跟药品管理有关。省人社厅官方网站上显示,医疗保险处主要负责“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等工作。
同时,2004年至2010年间,童宗伦还曾担任安徽省人社厅医保处处长及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正是这两个关键的职位,让童宗伦有了贪腐受贿之机,而且一伸手就长达八年之久。直到2014年3月案发,并于同年5月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童宗伦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接受他人关于所生产、代理的药品进入省医保目录等事项的请托,共收受他人人民币92万元和18张共价值18000元的购物卡。根据指控,童宗伦涉嫌受贿共有10笔。
来者不拒
童宗伦虽然官不大,但求他办事的人还挺多。他信奉“一朝权在手,便把钱来收”,基本上来者不拒,帮了忙便收下钱——“三千五千不嫌少,十万二十万不嫌多”。
童宗伦第一次受贿是在2004年。当时安徽一家医药公司总经理章某找到童宗伦,希望该公司代理销售的药品进入2005年省医保目录。当年,章某在童宗伦办公室里,向其“进贡”了2万元。
有了第一次受贿经历后,童宗伦一发不可收。在2010年上半年,他接受吉林一家药业公司安徽区经理杨某艳的请托,为该公司销售的药品进入2010年省医保目录提供帮助。这次,在办公室内,收受杨某艳所送的一张存有20万元的银行卡。
检察机关查明,同样是在2010年,童宗伦还有4次受贿金额高达10万元的涉嫌犯罪事实。
童宗伦不仅为医药公司的药品进入省医保名录大开方便之门,还利用手中权力在其它地方收受钱财。
2012年下半年,童宗伦接受杨某洁的请托,为其朋友余某代理销售的药品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县级药品招投标提供帮助。为此,童宗伦在办公室内收受了杨某洁送上的10万元现金。
最喜欢在办公室里收钱
童宗伦与其他贪官受贿的方式也大不一样,别人一般忌讳在办公室受贿,而他则将办公室当成了受贿“宝地”。
在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10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7起受贿发生在办公室,收受贿赂的金额也高达近60万元。很多行贿者,直接拿着钱和卡去他办公室,直接在办公室进行“交易”。既然是受贿“宝地”,当然也是藏钱的“宝地”。2014年3月25日,童宗伦被抓获归案时,办案人员在其办公室等处查扣现金9万多元。
在童宗伦被公诉机关指控的10起受贿事实中,时间从2004年到2012年,长达8年之久。从受贿时间点来看,基本都是在2004年和2010年,这两年都是要确定省医保目录。作为掌握实权的童宗伦,自然成为了医药公司行贿对象,没有守住底线的他终被金钱砸倒。
案发后,为了获得从轻处罚,童宗伦亲属帮助其退缴赃款51万元。
书写建议揭黑幕
童宗伦当庭交待,一种药品要进入省医保名录,要经过多道关口。由多部门成立的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领导小组制订方案,对各个医药公司递交的方案汇总比对,征求各大医院专家意见,组织全省专家遴选投票,确定目录。而他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每一道程序都由他负责,因此他成为医药公司的行贿对象。童宗伦对于自己没能把住底线大肆敛财表示“特别后悔”。
据悉,童宗伦归案后还专门向相关部门写了一份《预防医疗行业的腐败建议》,其中提到行业内的腐败内幕。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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