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处长受贿案揭秘医保目录调整规则漏洞
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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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省人社厅医保处原处长童宗伦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童宗伦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以药品进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目标,医药商与重庆医保系统官员形成利益输送,在医保目录调整过程中上下其手,最终左右目录调整结果,形成一条“医保目录调整腐败”链条。

法院审理查明,童宗伦利用其担任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处长以及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多次接受他人关于所生产、代理的药品进入省医保目录等事项的请托,共收受他人人民币92万元和18张共价值18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

为入医保目录 药厂争相行贿

据被告人杨某行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09年6月,杨某出任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区域经理,负责该公司生产的药品“复方活脑舒胶囊”和“海昆肾喜胶囊”在安徽区域的销售。因这两种药品系新药,且未进入国家或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因此这两种药品在安徽区域的临床用量较少,销量较低。

2010年,安徽省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杨某为使自己经销的药品能够进入2010年版安徽省医保药品目录,从而提高药品销量,获得提成,多次找到时任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处长的童宗伦,请其帮忙。

2010年春节前后,杨某来到童宗伦位于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的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将一张存有20万元现金的工商银行卡夹在一本新年日历中送给童某。离开童某办公室之后,杨某打电话给童宗伦,告知其日历内有银行卡及银行卡密码,童某予以收下。后“海昆肾喜胶囊”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医保处的初审,进入2010年版安徽省医保药品目录。

2014年5月7日,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将杨某带至该院调查。案件审理期间,杨某退缴因行贿谋取的不正当利益10万元。

5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于被告人杨某退缴的因行贿谋取的不正当利益人民币1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长龙药业位于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2001年5月,该公司股票在香港创业版挂牌上市。2014年年报显示,该司营业收入6.01亿元,同比增长约31%;净利润1.32亿元,同比增长约67.5%。海昆肾喜胶囊为其核心产品,目前已经进入全国20多个省份和地区的地方医保。近五年该产品年平均增速超过50%,是公司主要的增长动力,截至2013年3季度,该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70%左右。

相关司法材料显示,童某一案牵涉药商众多。童某受贿的第一笔贿赂为2004年下半年,当年安徽省安天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章某为了该公司代理销售的药品“增乳膏”能进入2005年省医保目录,塞给了童某2万元。

而在2010年安徽省医保目录调整前,药商的行贿达到了高峰。2009年年底,童某接受孙某的请托,为其代理销售的“萘夫西林”等药品进入2010年省医保目录提供帮忙。2009年年底至2011年间,童某先后收受孙某所送12万元和8张共价值8000元的购物卡。

2010年3月,童某接受安徽鑫特宝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请托,为该公司销售的药品“阿扎司琼”和“12种复合维生素”两种药品进入2010年省医保目录提供帮助。童宗伦收受了刘某所送10万元,后经其帮忙,该二种药品均进入了省医保目录。

2010年3月,童某接受吉林长白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赵某请托,为该公司代理销售的药品“大株红景天注射液”进入2010年省医保目录提供帮助。童宗伦收受了赵某所送2万元。

2010年4月份,童某接受安徽沃尔康药业有限公司经理陈某请托,为其代理销售的药品“注射用红花黄色素”进入2010年省医保目录提供帮助。童宗伦在其省人社厅办公室内,收受了陈某所送10万元。2010年10月,新的医保目录公布后,“注射用红花黄色素”如愿入列。

2010年上半年,童某接受山东省鲁南制药集团合肥区域销售经理尤某的请托,为该公司销售的多种药品进入2010年省医保目录提供帮助。童宗伦收受了尤某所送10万元现金。鲁南制药的几种药品都经过医保处初审提供给专家进行评议,但9月份结果出来时药品都没有进成目录。这10万元童某没有退给尤某。

2010年底,童某接受杨某甲请托,为其代理销售的药品“复方三维BII”和“脑苷肌肽”等药品进入2010年省医保目录提供帮助。为此,童某在其省人社厅办公室内收受了杨某甲所送10万元。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童某接受杨某甲请托,为杨某甲朋友余某代理销售的氨甲苯酸氯化钠等药品参加安徽省卫生厅组织的县级药品招投标提供帮助。童某在其省人社厅办公室内收受了杨某甲所送10万元现金。

为何挤破头要进医保目录?

据业内人士介绍,药品主要是通过医院医生诊疗来进行销售。很多患者就医是有医疗保险的,但不在医疗保险目录上的品种不在报销范围内,需要自费解决。所以没有进医疗保险目录的品种在医院的销售会受到量的限制,而在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然可以突破患者的心理瓶颈了。而且很多医院也是公立医院,对进药有相关规定。药品是否进入了医保目录,这对该产品的销量至关重要的。

大家之所以挤破头要进医保目录是因为进不进医保目录,差别太大了。药品是否进医保目录,最大的差别体现在医院走的量上面,以前可能销10支,进了医保随便就能卖上百支。这正是药商争先恐后竞争医保名单的动力所在。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医保乙类是指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部分费用的药物。使用这类药品产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而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医保乙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

但是,医保目录究竟该如何调整、哪种药能进目录,游戏规则十分模糊。

2010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规定,调入药品应该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市场能够保证供应,适应本省医疗保障需求和临床用药习惯的品种;适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需要的药品。

调入药品应该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但这些都没有明确的标准,过于笼统。这个调整标准等于是没有标准,这给药商私下运作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该方案还规定,坚持专家评审工作机制。规范评审程序,保证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药品目录由专家评审确定;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仅负责目录调整的组织工作,不参与备选药品咨询和投票遴选,也不接受药品申报和推荐。

专家们以何种标准遴选、投票,并无详细规定,只能由专家们求诸内心。进不进医保目录,就看各自的本事。专家组的评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完全看专家们举手,不公开,不透明。

童某当庭交待,一种药品要进入省医保名录,要经过多道关口。由多部门成立的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领导小组制订方案,对各个医药公司递交的方案汇总比对,征求各大医院专家意见,组织全省专家遴选投票,确定目录。而他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每一道程序都由他负责,因此他成为医药公司争相行贿的对象。

实际上,也就是说上述方案的规定对他而言形同虚设。

医保目录的调整没有标准,所以就一定会乱来。此案正暴露了国内医保目录调整中的乱象,要厘清这一问题,则需要制定调整的标准,比如,“药品价格不能高过多少”,“临床有效率不能低过多少”,等等。从符合这些标准的药品中选取,够格的再增补进医药名单。

专家组是人治,定了标准才是法治!进一步细化省级医保目录调整规则已迫在眉睫,唯此才能避免类似童某的故事再一次发生。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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