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该考虑取消直接补贴 让公立医院“自立”
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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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探讨中西方教育的文章引人深思。这篇文章讲的是西方国家的家长从很小就开始培养孩子自己动手和思考的能力,而在中国事事由家长包办,创造力和适应环境的能力被早早扼杀。现在想想,中国的医疗服务体系何尝不是如此,多年来政府对于公立医院也是包办和“供养”,以至于时代已变,公立医院仍然像长不大的孩子,难以有自己的作为。政府是不是该考虑放手,让公立医院独立成长?

建国六十余年来,我国财政一直承担着对公立医院或直接或间接的投入责任,同时也建立了一整套包括人事薪酬、价格管制等与财政补偿相配套的公立医院管理政策体系。而时至今日,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已经发生改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需求的增长,仍然按照政府规划,调配医疗资源的模式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就医疗服务的供方而言,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与英国有一定相似之处,即医院普遍由财政投资建立,但不同之处在于,英国已经不再直接补偿公立医院,转而通过法人组织向医疗机构购买服务,同时支持自由执业的全科医生发展,相比之下,我国还停留在对公立医院的直接“供养”阶段。

就需方而言,我国已经基本建成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制度框架已与德国、中国台湾地区十分接近。财政大力支持下建立的社会医保,对公立医院形成的间接补偿日益增长,医保资金已经成为公立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虽然政府对于公立医院的直接财政投入一直存在,但投入规模相对较小。

因此,完善需方体系建设,就势改革供方体制,是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条捷径。而想要改革供方体制,就需要政府放手,从根源上取消对公立医院的直接补贴。

事实上,一旦财政不再直接给予公立医疗机构补贴,政府也就无需再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作出过多的微观管控,这不但会大大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更重要的是让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一样,通过竞争获取医保收入,即财政的间接补贴,以实现更为公平的竞争,达到优胜劣汰。

与此同时,要转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机制,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施全员合同制改革,全员加入社会保险,由此尽快取消医疗行业的事业编制制度,防止旧体制不断自我复制,消除未来养老金支付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巨大财政风险。只有医疗行业形成市场化的人事薪酬制度,医疗机构在优胜劣汰中选择其管理层及医务人员,现有的公立医疗机构才有真正实现法人化的可能。

建议参照英国经验,在营造便于医务人员自由流动的人力市场的同时,需要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获取更多自主经营权,改善管理,提高效率。

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对于少数老、少、边、穷地区,仍然可以采取财政直接投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医疗机构,但对这些仍有财政直接补偿的地区,应注重学习德国经验,对公立、非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防止因财政投入造成机构间竞争不公。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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