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我国医疗改革以来一个常见的词语。但是到底什么是公益性?医院做的怎样的程度算得上公益性?没有人能说的出来。对此,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就提出,应该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考核评价机制的优点在于摸清当前公立医院公益性存在哪些短板以及如何弥补,落实效果值得公众期待。因为虽然长期以外公益性一直是公立医院改革所倡导的基础方向之一,但公益性的衡量标准一直没有实现统一意见,以至于没有一个衡量标准可以对公立医院进行监督。
专家和业内人士在“只要是公立医疗机构就具有公益性”“只要执行政府定价面向普通患者服务就坚持了公益性”“只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有公益属性”等观点上争论不休。这些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的进程,还导致公益性改革缺乏标准和目标。其后果是公立医院公益性没有得到坚定维护,逐利机制仍顽固存在,改革推进与群众渴求产生了不小的差距。
此次《意见》的提出,旨在于将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回归公益性,解决目前依然存在的制度改革滞后、补偿机制不顺等制约改革深化的因素。同时,《意见》还顺势提出公立医院急需一把“公益标尺”。所以在《意见》中指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公立医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以“大医院管大病、小医院管小病”为中心思想,防止大医院无度扩张“虹吸”小医院资源。同时应该有效的引导大医院注重费用控制、减轻患者负担,杜绝为经济利益多卖药、过度检查。还应该引导大医院更侧重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等。这些具体指标和指导方向,无疑有利于破除长期以来制约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的痼疾。
可以说,在用“公益标尺”评价公立医院公益性、指导公立医院发展时,也需要改革当前公立医院普遍采用的运行机制。一方面改变以药补医现象,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另一方面要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的同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让医务人员的劳动获得合理的收入。在这些改革过程中,政府的落实作用不可或缺,如果是指下发文件而不管落实,那么医改将会始终原地踏步不得前进。
(环球医学编辑:余睿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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