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对医疗领域的腐败频频发力,查办了一批所谓重大、典型案件。随着医疗领域反腐行动逐步深入,还会挖出多少“老虎苍蝇”?2015年是否会成为斩断医疗回扣的开创之年?一线医生们将面对怎样的一场医疗反腐风暴?
“老调重弹”还是“不破不立”
医疗腐败从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在国内开始出现。一些药企采取给医院和医生提成、回扣的方式销售其产品。这种现象逐渐蔓延至全国、全行业,并成为整个医药行业的潜规则。
1996年,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全国开展了整治药品回扣违法行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抽查工作。1997年3月18日,全国药品回扣专项检查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国家工商局、国家医药、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布《1997年整治药品回扣违法行为工作的安排意见》,开始对药品回扣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此后的若干年中,反医疗回扣的各项“治理”层出不穷。虽然不能说是每年最突出的主题,但也从未停止过。诸如某医院院长、主任、医生甚至是某个医生群体,因医药回扣事件落马乃至锒铛入狱的报道,屡屡见于各大媒体。
2013年7月11日,公安部通报葛兰素史克严重商业贿赂和涉税案,四名高管被抓,葛兰素史克在北京、上海、长沙、郑州等地办事处被查。随后,诸多药企曝出商业贿赂案件。医疗反腐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期。
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全面反腐的大背景下,医疗反腐也频频发力。先后爆出:“双百院长”王天朝腐败案、陕西省3市6家公办医院负责人医疗腐败等大案。4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每周通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8起卫生行业案件,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晓民、南开区向阳路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刘学茹、浙江桐乡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赵学峰等多名领导岗位涉案人员受到党内撤职、行政记过、严重警告处分及追缴所得等处理。
此番医疗反腐是否仅是长期药品回扣专项整治、反商业贿赂“持久战”之简单延续?结合医改,反腐行动会不会就此深入,触及医疗体制变革,彻底改变回扣赖以生存的土壤,改革公立医院的保障和用工体系,调动医生的工作热情,改善体制内医疗工作者的生存现状?
反腐突出“重案”和“典型”
卫计委主任李斌在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卫生计生系统要按照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要求,惩治腐败、健全制度、深化改革、加强教育,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2015年医疗反腐将突出“重案”和“典型”。
所谓“重案”是指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
所谓“典型”,就是要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计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九不准”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从卫计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可以看出:一方面,那些在医院基建上大捞“油水”的卫生官员和院长们将成重点反腐对象,或将有更多院长等卫生官员因为贪污受贿而落马。另一方面,对于大多数一线医生来说,2013年12月26日出台的“九不准”将继续成为反腐的指导方针,包括最普遍的回扣案件,将成为本次严查的“典型”。
一线医疗工作中涉及到的某些所谓“潜规则”将成为惩治的“典型”。如:江苏省某科主任收受患者家属500元红包,被中纪委全国通报的案件,可被解读为此番反腐释放的一个“典型”信号,即:院长们的“重案”要抓,“九不准”同样也不能“碰”,一线医生“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时,国家卫计委下发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以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院管理和经济管理为重点,将在2015-2017年巡查41家医院。
医院巡视并不是医疗卫生行业的第一次巡查行动。2009年到2013年,卫生部已经对全国44所委属委管医院巡视过一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刘勇处长表示:此次巡查行动可以看作是前面例行工作内容的延续。巡查方式仍然是医院自查、现场巡查、反馈与整改为主。巡查的重点:第一,就是反腐倡廉建设;第二,是落实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九不准;第三,是医院管理;第四,是经济管理。
然而,在全国反腐的大背景下,此次巡查医院的反腐倡廉自然是重中之重。不仅要求各医院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而且要通过设立举报箱等方式,让患者参与到巡查行动中,真实反映患者诉求,切实解决公立医院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一线医生更需严于律己,不要在“九不准”上有任何闪失。
“扬汤止沸”还是“釜底抽薪”
医疗市场的回扣、大处方、大检查已经成为医疗腐败的代名词。然而,在过去的20多年间,一次又一次“运动”式的不断整治,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惩治一批腐败分子,震慑一批有腐败欲望者,但始终未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多年的反腐经历告诉人们,医改应该回过头来反思一下回扣、大处方、大检查这些医疗腐败产生的根源。
1、现行医疗卫生管理体系极度畸形。中国的公立医院约占89%,是医疗服务的绝对主体。然而,长期以来国家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不足10%,医院虽然仍是事业单位编制,实际上早已成为中国特色的市场化企业。
2、医院院长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致使医院发展过程中出现大量的权力寻租空间,腐败则难以避免。
3、政府对医疗市场的行政垄断和价格管制也使行业内竞争和服务意识缺乏,造成在价格招标等流通环节中产生腐败。
4、多年“以药养医”表面上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实际上让“回扣”作为“灰色收入”成为医生收入的必要补充,牺牲了患者的利益,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医生的形象。
5、医改未能触及医疗体制本身,医院正常运转及医生合理阳光收入的资金来源始终得不到合理的安排和解决。“药改”取消了医院的药品加成,实行零差价后,势必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资金和医生的实际收入。
6、一些公立医院试行的部分提高诊疗费和加大政府和医保补偿的方式,是否能彻底解决问题,是否能调动医生的积极性,仍在探索中;
7、后续医改措施,如:放开医生编制制约,鼓励多点执业、自由执业,多渠道增加医生合法收入;取消按项目收费,推行按病种收费等亟待完善。
权力和权威在任何地方都是人们所追捧的,因而,也是容易产生腐败之处。因此,医疗腐败成为目前突出的社会问题并不奇怪。因为,畸形的医疗卫生管理体系造就了官员、院长、科主任等有行政职务者的绝对权力过大。即使那些没有行政权利,只有“处方权”、“床位”管理权的普通医生,在面对患者时也堪称医学“权威”。因此,治理医疗腐败从管控这些权力和权威入手十分必要。
然而,通过“运动”治理和制度约束,只是铲除医疗腐败的一个方面。从体制上切实解开医院正常运转的资金困局,让医生真正发挥自身才能,取得合理的阳光收入,必将成为根治医疗腐败的“釜底抽薪”之举。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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