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依法惩治暴力伤医:将追其刑责!
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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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交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加强了对医生和医疗秩序的保护力度,明确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导致医疗无法进行的行为列入刑事责任追究范围。

近期,伤医事件再度高频度发生。从哈医大杀医案,到温岭杀医案,近年来发生在医院里的暴力事件屡屡成为舆论焦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安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指出,在前期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实践中个别人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危害严重,应当明确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追究刑事责任。

“不闹白不闹,不打白不打”,医生从业环境堪忧。其实,暴力伤医伤害的不是某一名医生,而是整个医生群体。如果医生把平安下班视为一件让人庆幸的事,这是医生的不幸,社会的悲哀。暴力伤医事件的频发似乎引发了“破窗效应”。“破窗”越来越多,最终危及的是整个大楼的安全。涉医暴力加剧了医患紧张,其后果将由整个社会埋单。

医生需有仁爱之心,需要体会到患者之“痛”,不能排除医生队伍中有极个别有违职业操守的人,但是每个职业都需要得到社会尊重与理解,医生也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他们当前的执业环境也需要获得患者理解。

尊重医生就是尊重生命,保障医生的执业安全,其实也是保障每个患者的生命安全。借《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明确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导致医疗无法进行的行为列入刑事责任追究范围的契机,希望能够陆续出台相关法律,为暴力伤医事件画上休止符,为医生撑起法律保护伞。

(环球医学编辑: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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