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因为我们希望自己能够选择有尊严、体面的死法。不过其中存在法理的悖论和一道巨大的伦理问题:死亡是否是一种自由的权利?今年夏天的某一天,24岁的比利时姑娘Laura将在注射死亡中结束自己的生命。她身体健康,没有任何器质性疾病,喜欢喝咖啡并乐于在剧院里消磨闲暇时光。但由于长期抱有自杀倾向,她申请了安乐死并获得批准。
计划葬礼 与亲友道别
Laura表示,她从小生活得很不开心,父亲是个酒鬼,只是让母亲意外怀孕之后,母亲才生下她,她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
她的生活充满了悲伤,她说自己好几次坚强活下去的尝试都失败了。21岁那年她入住了精神病院,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在那里她交上了一个朋友——另一个有自杀倾向的女孩,两人本来聊得还挺好。然而,18个月前,那个女孩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她不想用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因为无论用哪种方式都会影响到别人。于是她开始寻求让医生给她合法安乐死的方式。她开始准备计划自己的葬礼,给亲朋好友写信道别。
最近,她的申请得到了通过。像Laura如此年轻、身体完全健康,因为心理自杀倾向申请安乐死批准的例子,这还是第一例。
今年3月,比利时联邦安乐死委员会主席公布数据,每年大约有50~60例安乐死人员的诱因是心理疾病。荷兰的情况也与此类似,该国报告指出,仅2013年就有42人因心理疾病选择安乐死。
安乐死的原因
比利时是世界上最早一批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2013年有1816例安乐死,平均每天有5个人接受安乐死离开这个世界。其中一半以上是70~90岁的老人。
除了疾病晚期的安乐死病例之外,也有一些其他的非致命疾病的安乐死案例。
之前有一对因为患病失聪的兄弟,当他们得知疾病会导致他们逐渐失明。他们申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实在无法忍受听不见也看不见的生活。
去年还有一个44岁的变性人,因为变性手术失败,给他的身上留下了难看的畸形,变成了一个“怪物”,受不了自己的状态而申请安乐死,获得通过。在Laura之前,一位44岁的比利时女性因被精神病医生性侵,长期抑郁而申请安乐死。
世界趋势:临终关怀的人道
如果还有人觉得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都有些奇怪,那么以下时间节点发生的事件或许可以告诉你,这很可能成为一种全球趋势。
1994.11 美国俄勒冈民众投票通过“Death with Dignity Act”尊严死亡法案 ,1997年实施;
2002.04 荷兰安乐死合法,以及“医协自杀”生效(以前只是指南实践);
2002.09 比利时自愿安乐死合法化,法律生效 ;
2008.11 美国华盛顿州民选投票通过尊严死法案,2009年3月生效;
2009.03 卢森堡安乐死合法化并生效;
2009.12 美国蒙大拿州法院判例,医协自杀不违法(由此提案合法化);
2013.05 美国佛蒙特州签署医协自杀合法;
2014.01 美国新墨西哥州判病人有权获死亡援助;
2014.02 比利时的安乐死延伸适用于儿童绝症;
2015.02 加拿大最高法院一致表决医协自杀合法;
加拿大在此时全票通过安乐死合法化,实际上也是顺应态势,因为已经出现了不少加拿大人出国接受安乐死的现象。在未来的几十年里,不断增长的财富会调整人口老龄化结构,慢性疾病的发病率也在逐渐升高。它们都在挑战医学和法律对待生命临终的方式。“医协自杀”作为一种可选择的有标准的临终方式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问题才刚刚开始
中国人忌讳谈论“死亡”,其实国外人也一样。因为在死神面前,是不分国籍的。忌讳的原因是害怕,害怕那一天的降临,尽管它必然来临。但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因为我们希望自己能够选择有尊严的、体面的死法。
许多人本能地讨厌医协自杀合法化,随后的发展也许会继续困扰他们。但相对的,经过这么多年,社会大部分人已经能认识到:如果人们没有权利去选择有尊严的、安全的死法,那会更令人讨厌。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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