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医暴惩戒:认为伤医有理 得坐14年牢
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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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人身权益就是重视和敬畏生命。近期接连发生的恶性伤医事件让人们不得不反思医院在安全防范,以及法律在对暴力伤事件的惩戒力度方面是否做得有些不足。那么,其他国家在暴力伤医和医疗纠纷的防范和惩戒方面又是怎么做的呢?

澳大利亚:暴力袭医的最高刑期高达14年

谁都有愤怒的时候,但是愤怒并不意味着就要动手伤人。许多暴力袭医的发生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英美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主张对暴力伤医行为予以严惩。澳大利亚昆士兰政府则为暴力袭医制定出最严的惩戒攻略,那就是:最高监禁14年。他们认为,医务人员在医院是为给患者提供救助的,而不是来受伤害的。

他们为此还专门设计了一则广告标语:“如果你认为攻击医护人员是正确的,那我们将给你14年的时间重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地点在监狱里。”

新加坡:司法还医生公正

新加坡的司法体系还是比较严密的。如果医生成了无辜的受害者,司法也会为其讨回公道。新加坡一名男子曾在当地某医院接受腰椎手术,后因恢复不满意而状告医院及主刀医生。法院认为:“患者似乎认定,如果医生没有疏忽,他的状况可能已经好转。但鉴定结果认为,如果医生没有为其实施手术,该患者甚至都无法康复到目前的状态。”结果法院判该患者败诉,并支付高达54万新币(约合人民币250万元)的赔偿。

日本:医院有拒诊权

尽管日本社会尊重医生,但是为了全力防止个别闹事之徒,医院对拒诊有明文规定。相关条例规定:“如有下列骚扰行为,将不能诊疗——对其他患者或医院职员有暴力或暴力倾向,大声狂言或威胁言行,影响其他患者或妨碍医院职员工作;反复提出难以解决的无理要求,妨碍医院职员业务;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建筑物设备;非治疗或探视而无端进入医院建筑物内或区域内;携带诊疗上不必要的危险品;未经许可,在医院建筑物内及区域内摄影、录像、录音。”医院是救死扶伤之地,需要静谧有序的氛围。在日本,大声喧哗就会立即被警备员请出去。如有不轨行为的人,警察会立即出动。酒鬼想在医院闹也不可能。

相比之下,目前中国的卫生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使得一些不法者有了可乘之机。国家还需要在完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的执行力度上下功夫。令人振奋的是,各界都在力求扭转这个局面。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有关“严惩暴力伤医”的内容写入最高法和最高检的报告,各方也在努力。

对于保障和维护医生的行医安全,许多医生还表达的自己的看法。

协和医生:医院急诊室应该限制醉酒患者的人身自由,应该禁止醉酒陪伴人员进入急诊室,发生很多案例了,应该像禁止酒驾那样对待急诊室那些醉鬼,他们置医生、护士以及周边的病人及家属于危险的境地。医院暴力是可预防的,不是发生了暴力再采取措施应对,而是提前把危险因素消灭。这涉及到医院管理和社会管理层面,需要行业组织发挥自身力量去推动。

积水潭医生:刑拘伤医者不能改变现状,必须从法律和医院规定层面给予医生现场维权的免责,以及对于医闹的拒诊权。

301医生:伤害医护人员的罪恶行径必须得到法律严惩,若守护民众健康的群体自身都受到生命健康威胁,又如何履行使命?最终将由全社会付出代价!

兖州中医院医生:国家应该从法律层面切实维护医务工作者的权益,保护好医疗工作环境,从制度层面给予医生现场维权的免责,加大打击医闹。

武邑县医院医生:呼吁社会严惩医闹,为医生更为患者。 希望更多的人来关爱、关心、解决、杜绝医闹。我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在我国香港,急诊患者也分类,像这种小伤口,会被明确告知等待0.5至1或2小时,闹事会被刑拘、罚款等处罚。

濮阳市中医院医生:呼唤法律,严惩医暴!

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医生:明确制定相关适形法律法规且尽早实施…乃专业团队众盼!

巢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国家还是没有真正重视医疗界,只有真正成为法制社会才能基本解决。

汝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生:必须严惩,还医生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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