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原本打算在2014年要孩子,便去医院进行检查,但是没想到孩子没要成,工作也丢了。这是为何呢?
事件回顾
张女士这两年一直想要个孩子,但是身体一直不好,便决定去医院就诊调理身体。2014年5月17日,张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医馆就诊,张女士到了医院躺在妇科诊疗床上准备做检查。因为当时张女士躺下的位置稍微有些靠前,因此医生让其“再往后躺一躺”。
就“再往后躺一躺”,“砰”的一声,张女士身下的诊疗床突然倒塌,张女士头部撞在身后的墙上后,颈部呈前屈状沿着墙摔到地上。妇科医生随即安排张女士做了CT和X光检查,张女士被诊断为颈部软组织损伤,头部外伤后神经反应,颈部棘上韧带损伤,颈部神经根损伤、无骨折脱位型脊髓损伤。
事发后,医院方面安排张女士住院进行治疗,并垫付全部医疗费。张女士在事发医院一直住至今年6月2日出院。
院方 张女士摔伤是自身原因
医院一方表示,事发后,医院的器械科及时对事发的诊疗床进行了检查,发现诊疗床并无明显损坏,螺丝、挂钩也没有明显损坏。张女士摔下后,医生将诊疗床挂钩恢复后,靠背并无明显晃动。因此,院方推测事发时由于张女士体型较胖,其向后挪动身体时带动诊疗床挂钩脱落或松动所致。病情医院一方代理人称,“张女士的病情经过专家研究,去年底就可以出院,但是他们一直不走。”
患方 医疗器械不合格
张女士认为,是因为医院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不合格,造成自己受到伤害,直到现在自己依然存在头疼、头晕、肢体麻木等不良症状,并忍受了住院治疗一年多的痛苦,还因此失去了工作。更让张女士最不能接受的就是,由于这次事故自己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不能怀孕。
张女士认为,医院方面的过错给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伤害,因此将医院起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因为张女士一方和医院方提出了伤残鉴定,法院宣布休庭,待得出鉴定结论后再开庭。
诊疗床坍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种是诊疗床质量存在问题,不堪一压。另一种就是使用不当,导致意外发生。
从这起事件来看,诊疗床并无明显损坏,螺丝、挂钩也没有明显损坏,说明质量没有问题,诊疗床坍塌主要是使用不当,导致张女士摔伤。患者到医院就诊,提醒和保护患者安全是医院应尽的义务,如果医院有过失,就得为患者的安全负责。如何使用诊断床是医院的责任,不是患者的事情,诊疗床坍塌也不是患者故意造成的。因此,医院应该为此负责,但是,医院却将责任推给了患者,称是患者太胖造成的,不但让患者身体受伤,心理也受到伤害。
(环球医学编辑: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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