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经医生确认死亡后“复活” 谁之过?
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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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不能复生。但在27日,广东中山三乡镇街头却出现了“死而复生”的惊人一幕:一名车祸女子在经120医生确认死亡后,在被抬上殡仪车时竟然复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当事医院对此作何回应?该怎样界定一个人是否死亡?

女子车祸后“死而复生”

事发地位于三乡文昌路上。27日清晨7点左右,附近一家酒店的保安突然听见门外传来“砰”的声响,等出门时,马路上一辆三轮车和一辆轿车已撞在了一起。

视频监控记录了撞击的全过程。监控显示,两车迎头撞上后,三轮车发生翻覆,有人飞出倒地。多名目击者介绍,事故中有两人受伤,其中女乘客看上去伤势最为严重。事发后,三乡医院急救人员到场,并对两名伤员施救。多名目击者称,救护车从现场将受伤的三轮车司机运走。但女乘客没有上车,不久后还被盖上了蓝布。“我们都以为那个女乘客已经当场死了。”附近一家酒店的保安说,当时他还觉得十分惋惜“中秋节都过不了了。”

此后,120急救人员离开现场,交警也继续在现场调查。9点10分左右,有殡仪馆工作人员驾殡仪车到场处置,但没想到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了,殡仪馆工作人员在准备将女乘客的“遗体”移动时,发现她的身体竟然动了。

发现这一情况后,现场人员随即通知120急救人员重新到场。目击者孟先生介绍,120急救人员再次赶到后,对女乘客进行了抢救,“还打了吊瓶。”之后,女乘客被抬上救护车并离开,后被紧急送至中山市人民医院接受抢救。

事发后,当地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初步确定事故是三轮车闯红灯引起的。三轮车司机确认已无大碍,而女乘客的身份暂时无法确认。据悉,伤者最终于当晚8时许不治身亡。

涉事医院承认失误

28日中山市三乡医院对外发布通报,承认在对女乘客伤情的判断上存有失误。

据三乡医院通报内容,27日上午7时30分,三乡医院急诊科接到中山市120急救指令,称在三乡镇文昌东路与振华路交汇处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有伤者需要急救。该院急诊科迅速出动救护车赶赴现场。约7分钟后,到达事故现场的急救人员发现现场有2名伤者倒卧在地,分别为1名女性及1名男性。急救人员检查后发现女性伤者意识丧失,呼唤无反应……检查双侧颈动脉约20秒钟,未触及颈动脉搏动,呼吸停止。依据上述体征,医生判断伤者已现场死亡,并交由现场交警处理。

当天上午9时,三乡医院再次接到中山市120指挥中心电话指令,派出救护车于9时05分再次到达该交通事故现场,对之前已判定为死亡的该女性伤者实施初步救治后,转运回医院ICU进一步救治。后因病情危重,又转至中山市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救治。伤者最终于当晚8时许不治身亡。

事情发生后,三乡医院多次组织了院内讨论,认为现场急救医生检伤程序和方法虽然符合中山市检伤分类标准程序,但是,对该女性伤者在伤情判断上存有失误,同时,由于事故现场吵杂,围观人员较多,对现场急救医生准确判断伤者伤情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乡医院对该女性伤者最终不治深表惋惜和遗憾,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协助家属做好善后事宜。

死亡究竟是以“心死”还是“脑死”作为标准,医学界和伦理学界一直争论不休。在此次事件中,该名女子的死亡判定标准是否合规我们不得而知,但对车祸患者来说,相差2个多小时的救治时间有时可以改写一个人的结局。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某人心脏骤停,路遇的好心人或是专业医生给其做心肺复苏,有一些苏醒。那对于当初判定死亡的该名女子来说,如果当时给予其心肺复苏,是不是结局又不一样呢?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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