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家省级报纸突然成为了互联网上知名医生群体集中手撕的对象。这是为何呢?
原来,这家报纸刊登了一篇报道,说的是家住山西太原的“宋女士”突发急症,被120送到山西省人民医院后,医院医生却因“床位已满”拒绝接收她,只好转院,之后记者采访也受阻。这篇对医院充满谴责之情的报道发出后,网上舆论很快对医院展开了潮水般的抨击。然而,记者的报道就是事实么?是否存在片面报道、以偏概全?
宋女士到达现场后,护士立即进行了现场检测,急诊医生出来后,给出的指令是立即进监护室。但是当时医院确实床位已满,而且躺在这些床位上的,也都为患急症的病人,甚至连平车都没有,设备也都在用,需要用120的担架,但是,120拒绝了。外人看着很惊讶,干过急诊的医生不会惊讶,在北京曾有新闻,当地急诊跟120最大的矛盾,就是急诊占用120的担架,而山西省人民医院,与当地120的私下关系就不好。
120拒绝提供担架,分诊的护士和120急救车发生了矛盾,120主动提出要把患者送到附近的山大一院,这个医院比新闻中提到的武警医院还要近,此时家属也无异议,没有跟医生发生任何争执,宋女士当时的状态也完全可以转院。于是,宋女士被顺利的抬回120急救车里。这个时候,记者出现了。
当记者来到急诊室后,当班的护士非常意外,心想不是很平静的走了么,为什么又回来了?而记者此时满脑子的想法是,你医院凭什么拒绝接受危重病人?。在发生了大声争吵之后,管事的医生出来了,再次决定把病人抬到急诊科,第一个监护室满了,在第二个监护室,恰好一个全身痉挛的小孩刚刚转走到普通病房,屋里有张床是空着的。这更是让人产生了误解,以为分诊护士在说谎。
根据这家报纸的报道,医院的领导们表示,虽然医院确实没有床位了,但护士与120和患者家属沟通的语言不恰当,沟通能力差,沟通方式简单,所以决定调离当班护士,并对科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院方还表示,他们尊重媒体监督,而且决不允许发表一切“不和谐的攻击性言论”…更重要的是,那名报社的职工,最终还是住进了这家医院…
当然,医院这样的态度引起许多网友就开始抨击院方的处理方式太软弱,认为医院领导是在牺牲一线员工的权利,息事宁人,不敢得罪犯错的媒体。更有其他医院的医护人员表示,这家医院领导的做法太令人寒心,更是对闹事者的纵容。
医院方面至少也应该要求报社方面纠正错误的报道。否则,以后其他病人也效仿这位省级报纸的员工,因为医院没有床位就闹事耍赖,拒绝服从医生的专业安排,那医院还怎么正常运行,而这对其他病人又是否公平?
其次,医院最终接纳了那名省级报纸的职工的做法,其实也等于是在变相鼓励其他人,只要你有背景、敢闹事,就可以最终迫使医院让步。如果我们要建设法治社会,规范医院的运行,那么当医院没有床位时,就应该将病人转院救治,而不是动用“特权”逼医院收人吧?
目前,这家省级报纸方面已经删除了那篇错误的报道和之后激化矛盾的稿子,但至今再没有就报道中的争议问题给出任何回复。
报社记者是否涉嫌公器私用?说起公器私用,这件事情并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试问,哪个医生没帮过朋友插个队,哪个医生没帮家属做过免费检查?公立医院是政府投资,纳税人出钱,这算不算公器私用呢?无论是在医院,媒体,税务,派出所,学校,照顾一下本单位的家属是人之常情,既然拿不到台面上,过多的指责就没有必要了。
但是作为记者,若存在公器私用会给社会造成危害。像山西这件事,其实在我们的舆论场上并不罕见。过去数年,经常会看到一些媒体记者写出来的关于医患问题的报道,遭到医生方面的强烈抗议,而最终的事实也证明记者的稿子存在较大的偏差。这对于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打击颇大。
此次报道显然带有了严重的倾向,这种倾向带着愤怒,又带着对自己职工家属的保护,很容易被理解为恶意新闻监督。舆论监督报道秉承的最重要原则就是客观公正,在第一篇报道中,记者缺少了对省医院医生的采访,这是很严重的漏洞。其中的根源问题,则往往是医生很忙没时间接受采访,于是想抢新闻的记者,便仅仅采访了家属一方,就发出了报道。这样的报道,又怎能不造成误导?
当然,也有一些情况,是记者或编辑为了骗取点击率,于是故意在微博上传播新闻时,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挑拨矛盾。
最后这虽然是一篇报道纠纷,但是其背后医疗问题确实亟待关注。急诊室的管理有明显漏洞,前面病人的转移和新病人进入有信息延迟,急诊究竟多少床位说不清楚道不明白;120急救在送人前,通常会先和医院确认是否有床位,医院提前就告知120医院没床位了怎么还往这儿送。还有120的担架为什么不能借?此次事件需要媒体、医院、急救和制度的反思!
(环球医学编辑: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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