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滑县留固镇产妇宋某在滑县人民医院分娩过程中不幸身亡,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重视不够,严重失职,不依不饶。家属在医院门口摆放花圈、棺材、条幅,颇有打持久战的架势。大批全副武装的警力进驻医院,严阵以待,同时疏散群众。这种警力和医闹对阵的场面堪比“好莱坞大片”。事件的经过究竟是怎样的呢?
10月23日下午,滑县人民医院对外发布官方通报:
《关于患者宋某在我院诊治情况的说明》
广大人民群众:
关于产妇宋某在我院分娩过程中不幸身亡一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让大家了解事实真相,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妇宋某,女,37岁,于2015年10月20日12:54以“停经9月余,不规律下腹痛8小时”为主诉入院。患者于2015年10月21日01:30阴道流水样物,查胎心正常,胎膜破,羊水清,并出现宫缩。
04:30宫缩加强,随即转入产房。04:45分产妇突然出现紫绀、呼吸困难,胎心消失,脉搏触不到,血压测不出,继之心跳呼吸骤停,考虑急性羊水栓塞,立即展开抢救。
持续心脏按压并行气管插管,同时给予强心药物、解痉、升压及抗凝药物,呼吸及心跳恢复,但不稳定,患者病情危重,阴道流出不凝血,考虑DIC(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形成。急行剖宫取胎+子宫切除术,术中患者心跳呼吸停止多次,反复行心肺复苏及强心药物应用、双下肢静脉切开快速补液、输血、冷沉淀,于2015年10月21日8:35抢救无效死亡。
死亡诊断:1、急性羊水栓塞;2、DIC;3、多脏器功能衰竭。
产妇家属多次反映我院值班人员对其重视不够,呼之不到,严重失职。其实,在该产妇待产过程中,我院值班人员恪尽职守,尽心尽责,并不是产妇家属所言。在该产妇被诊断为急性羊水栓塞后,我院迅速启动绿色通道,立即组织多科专家举全院之力进行生死营救。虽然我们倾尽了全力,但终因该产妇所患病情凶险,没能起死回生。对此,我们深表痛心。以上情况均有监控录像为证。
二、专家讨论意见
1、死因:急性羊水栓塞。引起羊水栓塞的原因有①羊膜腔内压力过高或强直性子宫收缩;②羊膜早破;③宫颈或宫体损伤处有开放的静脉或血窦;④其它如:高龄,经产妇,羊水多,巨大儿等。该产妇同时具备高龄、经产妇、羊水多、胎膜早破等多种因素,胎膜早破后引起子宫强收缩又增加了羊膜腔内的压力,以上情况均是造成急性羊水栓塞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产妇21日4:40进入产房,4:45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更加支持急性羊水栓塞的诊断。
2、病因与机理:羊水栓塞的发病率在4-6/10万,分急性和慢性,慢性病例尚有奇迹出现的可能,急性病例病情非常凶险,几无生还可能。
3、诊疗经过:从入院到进入产房流程正确,处理规范,进入产房后5分钟突然出现意外是始料不及的,与我们的诊疗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
三、院方态度
1、对该产妇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和理解,对产妇家属表示最真切的慰问。
2、建议做尸检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都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经过上级医疗技术鉴定部门鉴定,我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任何过错,我院将秉承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职业理念,积极承担相应责任,绝不推诿扯皮。
滑县人民医院 2015年10月23日
但是,产妇家属依然不依不饶。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滑县人民医院向县政法委汇报情况后,县政法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部门赶赴现场予以清理。对不听劝解、不肯停止过激行为的数名产妇亲属强制带离现场并予以调查。
其实今年6月,滑县人民医院也发生过一起医闹:
6月12日,滑县小铺乡村民胡某因心梗被送至滑县人民医院心内科接受治疗,当晚23时因病情骤然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专家经分析讨论后考虑胡某死因为急性心肌梗塞、心肌破裂,院方在治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并告知死者家属如有异议,可按照法律程序通过尸检进行认定。
然而,死者家属却与司法途径背道而驰,一口咬定院方治疗不当,并以此为由漫天要价赔偿。未能如愿后,便将水晶棺放置在心内科医生办公室门前,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医院宣传科人员为了记录他们的违法行为,前往现场拍照取证,却被强行扣留并夺走摄像器材。
滑县人民医院向滑县政法委领导汇报情况后,县政法委立即派遣县公安局民警赶赴现场予以制止,告知患者家属应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不得扰乱单位正常秩序。但死者家属不仅不予理会,反而变本加厉,又将一木质棺材放置于医院门诊楼前,并扬言要在院内燃放鞭炮、进行祭奠活动……
6月15日,在反复劝导无效后,滑县政法委按照相关规定向患者家属正式下达通知,令其在下午17时前撤离,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责成县公安局抽调特警中队和新城派出所的70名警力现场待命。最终,在法治的威慑下,患者家属草草收场,结束了这场闹剧。
医务工作者本身就属于高风险、高压力、高强度的职业,如果再不严厉打击日益猖獗的医闹,长此以往,可能造成医生集体辞职或医生职业无人问津的严重局面。我国有十三亿人口,医生数量相对不足,如果继续流失下去,会造成病人就医更加困难的局面,更谈不上不断提高医疗科技水平了,这种情况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而言将是灾难性的。
“医闹入刑”具有积极意义,既响应了民众的呼声,也明确了刑法适用范围,在执行上更加有法可依,也起到了宣传作用,对不法分子也会起到威慑作用。
如果医院出现重大医疗责任事故,需要依法解决,不论是调查取证环节、还是审判执行环节都需要按照司法程序进行,患者或受害一方都不能通过极端方式来处理问题。这种方式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使矛盾更尖锐,甚至会让寻衅滋事的人有机可乘。
当然,医疗秩序也不能只靠刑法来维护,真正解决医患矛盾,还需要多方的努力。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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