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力量是群众在遇到突发生命威胁时的“救命人”,急救人才的欠缺严重影响院前急救的效果。针对急救中心“用人荒”问题,杭州市卫计委近日出台规定:今后杭州市级各公立医院的临床医生,晋升职称前要到急救中心轮转四个月。目前,首批22名轮转医生已经上岗。
为了解决院前急救力量不足的燃眉之急,杭州市卫计委下令让市级各公立医院的临床医生到市急救中心轮转。各医院通过筛选,要求轮转医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必须是临床医生(含中医),有基本的知识和技能,包括常见的创伤、疾病等临床诊治的技能。轮转前,先参加急救中心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是两周,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授课、实践操作等,培训结束后才能上岗。每位医生的轮转期限为四个月。目前,首批22名轮转医生已经上岗。
杭州市的此项临床医生支援120的措施是在《浙江省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制定的。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规定,浙江省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须下派到基层服务,急救中心属于基层范畴。
急救医生紧缺在全国来说都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专业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以目前我国每11万人口配置1名医疗急救人员的标准,预计至2015年人才缺口为12.73万人,至2020年人才缺口为13.18万人。
杭州市急救中心主任应旭旻说,杭州市现在非常缺少院前急救医生。杭州市主城区设有19个急救站点,如果按照每个急救站点配备一辆救护车当班,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一个急救点至少要配备4个医生。全部加起来,至少需要76位医生。但目前急救中心在编的从事一线急救的医生只有29个。
面对缺人现状,杭州市急救中心也想到过招聘。然而,招聘结果十分不理想。招聘的办法不行,他们就向各医院的急诊科“借人”。
“急救点所在的医院也承担着院前急救力量的补充,有些医院单独招聘院前急救的医生,有些是和急诊科打通,由医生轮流参与院前急救。由急救点医院派遣的院前急救医生约有40个,加上我们自己的29个医生,才勉强撑起杭州市各急救点的正常运行。”
“随着城市范围的扩大,急救站点的分布网络也需扩充。我们想在周边一些急救力量不足的区域新增急救站点,但是人从哪里来?没有人,急救站点就开不出来。”
应旭旻主任说,轮转医生过来后帮了不少忙。最直观的改变是市急救中心增设了西溪医院急救点,今年第一个新急救站点开起来了。西溪医院急救点的开通缓解了城西地区院前急救的压力。
同时,杭钢医院的急救站点也得到扩充。“原本杭钢医院急救点只在白天运行,到了晚上,整个半山、丁桥区域没有一辆救护车。如果市民有急救需求,只能从最近的市二医院、机场路117医院调派车辆。”接下来,邵逸夫医院下沙院区也将新增设一个急救点,预计11月完成。此外,年底之前,龙坞卫生服务中心的急救点也将扩充到24小时运行。
“西湖区转塘、之江区块的急救力量也很薄弱。之前我们已经在龙坞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急救点,但是因为人员不足的问题,这个急救点只在工作日的白天运行。到了晚上或双休日,之江、转塘、龙坞区域的市民如果需要救护车,就只能从九里松的117医院、浙江医院或滨江医院派车过去,到达时间明显延长。如果一堵车,速度就更慢。”
应旭旻主任说,从量的角度来说,经过增设和扩充急救点后,杭州市的急救布局网络将会比以前更加合理,能够让救护车的到达时间更短,让市民能够享受到更快捷的医疗服务。
新政策的实施暂时弥补了院前急救力量的不足。但是,院前急救与院内医疗工作区别很大。在此前的工作中也发现,虽然经过培训,但是院前急救中,很少有站点配有护士,所以医生还得兼干护士的工作。大医院里的医生这方面的业务不熟练,多少会影响到急救的质量。
救护员制度可以分担急救医生的压力。不过目前有两大问题:一是接到报警时,调度员根本不知道患者的严重程度,这将导致无法准确决定该派医生还是救护员去。二是,救护员与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这是救护工作的一个硬伤。
应旭旻主任说,院前急救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从长远考虑,还要进一步提高院前急救的质量,今后还是要立足于建设好自己的院前急救队伍。
低收入、低待遇、高强度、高风险的现实状况让急救人才望而却步。“首先是要增加招聘的范围,走出去,主动去找人才。也考虑和高等医学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一些院前急救人才。”应旭旻主任说,要把人才留住,除了要想方设法提高急救医生的待遇,更重要的是为他们打造更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平台。
“这两年来,我们也想了很多办法。比如我们加强了院前急救的学科建设,目前已成为杭州市医学重点学科,把医生送到国外去进修,鼓励医生做科研、写论文,往学术方向发展,让他们有机会成为院前急救领域的专家。同时,设有对外开展培训的美国心脏协会(AHA)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和国际创伤生命支持(ITLS)培训中心,使医生们有机会成为培训导师。”
应旭旻主任说,今后,杭州市急救中心还将开拓空中救援、野外救援等新的业务领域,为急救医生的职业发展创造新的平台。
我国201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中指出,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等方面,对从事院前急救的专业人员应给予倾斜。这些细则还需深化,以弥补急救医生长期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上的亏欠。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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