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多点执业改革方案是否应该“夭折”?
201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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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新网21日报道称,备受关注的深圳医生多点执业改革方案,《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细则》(下称《细则》),未能顺利获批,但方案原本即将出炉。

《细则》于7月中上报广东省卫生厅批示,8月“被否”,市政府法制办提出了多点意见,认为还需要进一步斟酌、修改。然而,截至目前,深圳方面没有表示修改后再提交《细则》。

作为在全国率先试点医师多点自由执业的城市,深圳的新方案“夭折”,不禁让医生们对自由执业的前景充满失望。为何医师多点自由执业一直被“叫好”,却从此再无下文?

深圳医师多点执业:试点3年仅36人获准

2009年起,原国家卫生部在部分地区进行医师多点执业的尝试,广东省卫生厅在2009年12月出台《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2010年1月开始,率先在全国开始试行医师多点执业。

然而,根据《办法》规定:“最多只能登记3个执业地点”,并且“医师多点执业应当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并办理新增执业地点手续”。因为《办法》的限制性,很多医师并不倾向于办理多点执业,3年来,深圳申请获批医师多点执业的只有36人。

至2012年底,为打破旧的模式,在医生自由执业试点方面力图再向前迈进一步,省卫生厅指定深圳为全省多点自由执业唯一试点城市。今年7月中下旬,深圳市卫人委制定了《细则》,并报送给省卫生厅。

据了解,《细则》与《办法》相比有3个方面的突破,最大的亮点是在深圳注册的医师执业地点数量,由原来的3个点变为没有限制。

除此之外,该方案还取消了对医师多点自由执业的行政审批,也无需获得第一执业所在医疗机构的同意,采取由医生或相应医疗机构在网上备案的方式。最后,各医院要根据政策变化,以不限制医师自由流动为前提,制定配套管理的规章制度。

在此政策下,各媒体报道几乎都对深圳多点自由执业“叫好”。据调查显示,84%的受访医生支持多点自由执业。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博客里指出,“深圳医生多点执业也许带来中国医疗体制革命性的扭转,至少对人事制度的激烈冲撞。”

然而,《细则》的后续发展表明,该方案还没正式出台就要面临夭折的命运。

就在深圳的医生在耐心等待此政策能尽早获得省厅批示的时候,深圳市政府赶在省卫生厅正式发文前,派人前往省卫生厅撤回了该方案。

深圳方面撤回《细则》:改革“步子迈太大”

7月23日,市卫人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解释所提交《细则》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意义。可之后这个引发全国关注的《细则》迟迟未有进一步消息,直至近日财新网报道:“就在广东省卫生厅主管医改的副厅长廖新波批示‘同意试点’后,深圳市政府赶在省厅正式发文前,专门派人前往撤回该方案,从此再无下文。”

据知情人士透露,其实《细则》早在8月初已经“被否”。深圳在医生自由执业试点方面力图再向前迈进一步,这是一个创举。市政府法制办认为,《细则》在医师多点执业的条件、管理等方面,均超越了《方法》的授权,但也提出了多点意见,认为还需要进一步斟酌、修改。然而,截至目前,深圳方面没有表示修改后再提交《细则》。

据悉,被撤回的原因是因为深圳的多点执业方案,被国家卫生计生委评价为“步子迈得太大,要缓一缓”。

专家为何评价“步子迈得太大”?

据悉,专家认为,此项改革的敏感之处在于,“解放”医生,将在深圳注册的医师执业地点数量,由原来的3个点变为没有限制;解除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对医生的管制,从而打破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对医师资源的垄断。

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深圳的改革方案的反对意见,集中在多点执业“无须再经过医疗机构批准”上,理由是“不方便医院对医生进行管理”。与此同时,一旦该方案实施,医师该如何与第一执业地点协调关系;医生是否会无心在本单位工作;网上备案是否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责任如何界定、如何监督等问题也应被涉及到考虑范围内。

廖新波表示,《细则》符合卫生厅的要求,也符合医改的大方向,修改后可以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意见值得考虑。但深圳临阵退缩,不是明智之举。深圳应该对原方案进行一个循序渐进的设计和改进,而不是因噎废食。”存在的问题通过实践都是可以解决的,不应该构成反对的理由。

总体来说,解放医生执业,开放医生多点执业的改革看似简单,实则牵一发而动全身。该方案的制定和施行,必将打破旧模式的敏感之处,打破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对医师资源的垄断。这是对原有制度和社会潜规则的一种冲击。

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我国医生多点执业改革方案的重点在于要让医生自由化,如何结合我国的基本医疗国情,让医生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我们也应该反思为何医生“走穴”暗中大肆进行,而合理化的多点执业却久久难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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