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家庭医生”制度 走出探索之路
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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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按此改革方案,“家庭医生”将会逐渐走入普通百姓的生活,成为疾病分诊、健康保健、慢性病照料的“健康守门人”。广东省将于明年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家庭医生式服务,在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方面,率先走出探索之路。

  

家庭医生,即执行全科医疗卫生服务的全科医生,通过签约对其服务对象实行及时有效的上门服务。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多项实惠的医疗服务。除此之外,家庭医生还要为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回访等,这对治未病、管理慢性病等都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事实上,很多病可以预防,很多小病也不需要去大医院,但很多人习惯性地一看病就往大医院跑,导致大医院“急诊不急、门诊扎堆”,而社区医院却门庭冷落。这加剧了医疗资源分配不均,最终令“看病难”的问题难以解决。鉴于此,试行“家庭医生”制度,将患者合理分流从而减轻大医院的负担,无疑是医改努力推进的方向。

推广“家庭医生”制度值得期待,但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短缺,此外,人们的就医习惯和从众心理也使得他们对家庭医生缺乏足够的信任。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家庭医生”制度的进一步推广。

试点“家庭医生”制度,实际上就是整合并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政府可将更多的医疗资源投入社区、基层,使医疗资源分配更加均衡。从目前来看,可以考虑整合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两者加强紧密联系,困难或将迎刃而解。譬如就社区而言,可探索将社区医疗机构划片归口管理,大医院定期派出优秀医生到相应的社区做家庭医生,相当于下基层帮扶。与此同时,还应培养更多优秀的全科医生,为“家庭医生”制度提供足够的人才保障。

家庭医生制度并不是医疗卫生体系单方面的工作,它的完善和成熟需要很多方面的帮助:财政要怎样投入,医保制度要怎样改进,拨款的资金管理怎么分配,家庭医生的编制是如何确定……这些问题需要国家发改委、人社部等多部门的支持。作为“健康守门人”的家庭医生,需要各方呵护才能健康成长、发展壮大,只有家庭医生发展壮大了,才能缓解和解决百姓“病有所医”、“医得起病”的民生题难,才能真正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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