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可有些事的离奇程度,还是让人忍不住感慨“活久见”。1月7日上午,河南郑州市江山路上的郑大四附院突遭一伙身着迷彩服人员强拆,该院放射科房间被毁,紧邻的太平间被掩埋。据悉,当时放射科还有医生和病人在屋内,差点被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详情
郑大四附院放射科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遭遇强拆时,有三名工作人员在室内,还有一位患者正在做胸片检查。“我们当时正在正常工作,突然外墙就被挖了,挖下来的碎砖头还砸在我身上。”这位医生称,突如其来的强拆让室内的所有人都受到了惊吓,原本在做检查的患者马上跑了出去,而剩下在场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吓到腿软了”。
该医生回忆,不久后,外面有人说“里面还有人呢”,然后一群身穿迷彩服的人冲进了放射科室内,掐着室内工作人员的脖子,把他们拖到室外。到室外后他发现,放射科旁边的太平间已经全被拆了。而强拆的这些人既没有说明来处,也没有出事相关的手续。
医院一位袁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强拆发生后,他马上从医院内跑到外面,在放射科和太平间的外侧,他看到三十多个年龄在二十岁左右的人把现场围起来,不让其他人靠近,并有一台大型的挖掘机正在拆着墙。
该工作人员还在现场看到两辆载着强拆人员的车,“一辆是面包车,另一辆是皮卡车”。正当他拿起手机想拍这两辆车的车牌号时,对方四五个人发现了他,并把他拖到车上想要抢下他的手机。“当时他们掐着我脖子,特别难受,最后还是我的同事把我拉出来的。”
该医院负责人称,3名医院工作人员受轻伤,医院价值400万的数字胃肠机被损坏,太平间也被推平,6具遗体被埋在砖砾下。
郑大四附院后勤部主任陈磊表示,此次强拆与当地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有关。而郑大四附院处在江山路南段一侧,此次遭到强拆的放射科和太平间正好占据了江山路拓宽工程的慢车道位置。
郑州市惠济区政府发说明
事情发生后,郑州市惠济区政府官方下午6时许通报称,目前已成立调查组。晚间,惠济区政府新闻办向河南某报记者发来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1、郑大四附院CT室、太平间两处建筑在江山路道路红线范围内,属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惠济区征收办于2015年1月15日、2015年11月25日、12月18日,多次对郑大四附院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但一直未果。
2、经办事处1月7日中午调查,在拆除实施前,有关人员已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了清查。截至18点,尚未发现人员伤亡。
3、详细情况还将作进一步调查。如果在调查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一查到底。最终处理结果,将及时向媒体公布。
按照《索尔弗利诺回忆录》里的描述——“在某个战斗中,如果一面黑旗在高处飘起,就表示那里是急救站所在地,而且这个地方就被默认为不受炮火攻击”,医院在战时都会受到人道主义特殊庇护,免予被攻击。而今和平年代,涉事医院却遭强拆,这令人觉得匪夷所思。更何况,郑大四附院是郑州市北郊唯一一所省级大型综合医院,连这所规模不小的公立医院,都无法幸免于强拆,且这场强拆连“事先要清场”的拆迁基本规则都不遵守,肆无忌惮至此,不免让人生出“还有什么不能拆”的惶惶然来。
民宅被强拆的新闻并不鲜见。但是,光天化日之下,作为医疗急救机构的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竟然也遭遇强拆,导致太平间被推毁,6具遗体埋在砖砾下,多个科室财产受损,医护人员与患者受到惊吓。这实在令人震惊。
根据《物权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不管产权所有者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只要产权所有者取得了房屋合法产权,在没有达成拆迁协议之前,讨价还价是法律赋予产权人的权利。要拆迁房屋,就要取得业主同意,在拆迁之前双方展开利益博弈,在充分尊重业主权利,双方达成协议,办理合法拆迁手续,完成拆迁补偿的基础上,才能完成拆迁过程。如果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拆迁就不能进行下去。而被强拆的医院根本未与拆迁方达成任何协议。这样的强拆实际上是赤裸裸的犯罪行为!
对此,相关部门要尽快查清强拆医院案真相,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该问责的问责,该刑拘的刑拘,该赔偿的赔偿,丝毫不能含糊。这既有利于消除公众对强拆的恐惧心态与怀疑空间,也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只有这样,才能让强拆者出于法律成本考虑,不敢漠视公民物权,蔑视国家法律。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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