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的郑大四附院太平间和放射科突遭强行拆除,引发舆论关注与质疑。日前,该事件终于有了官方定论,根据郑州市调查组发布的通报认定,该拆除工作由当地街道办、惠济区征收办等有关领导私下提议,事先未履行强制拆除手续,确定为非法拆迁。4名责任官员被追责,另外两名直接参与强拆者被警方拘留。
1月7日上午,因道路拓宽工程,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的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太平间、放射科突然遭到30多名不明人员强行拆除。据了解,该院是郑州北郊唯一的一家省级医院。强拆事件发生后,医院正常医疗活动受到影响,濒临关门。
如果连医院都敢强拆,那么还有哪些地方不能强拆的?网民的疑问并非出自对医院的偏袒,而是提出了一个法律之外的疑问:整个社会到底在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以致一部分人在将挖掘机开向医院建筑时,缺乏哪怕半点的犹豫。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这起事件都突破了人们正常的情感,刺穿了社会公认的良知、道德底线,碾压了公众寻求安全的心理防线。
郑州市政府新闻办最新调查结果称,1月6日上午,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王伟民、副书记王广庆,惠济区征收办副主任熊志亮,拆除工作负责人陈某等4人在江山路拓宽改造拆除现场,研究仅剩的郑大四附院太平间和放射科用房(CT室)两个建筑物未拆除问题。其间,熊志亮提议先将房子捣个窟窿,王伟民表示同意,其余两人未提出异议。
调查称,1月7日上午,陈某在拆迁之前独自到太平间进行了查看,随后(9时37分),陈某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并组织邓某驾驶钩机,在未依法履行强制拆除手续、未对医院太平间和放射科用房清理的情况下,实施拆除作业。太平间房顶被扒塌,放射科用房南侧的窗户及部分墙体遭捣坏。
通报称,惠济区政府副区长、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赵登义,因对征收拆迁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对强拆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其诫勉谈话。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王伟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党工委副书记王广庆负有连带责任,由区纪委对其诫勉谈话。惠济区征收办副主任熊志亮,对此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1月9日,惠济区建设局已免去其征收办副主任职务。
另外,河南双超建筑拆除有限公司江山路扩宽工程建筑物拆除负责人陈某,因直接组织强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钩机司机邓某,1月8日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行政拘留。
目前警方已经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两名直接实施拆除工作的社会人员陈某和邓某进行了刑事拘留。作为普通社会人员,也许这两人不清楚强制拆迁须申请法院执行,但绝对应当清楚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一座医院会造成何种后果。因此就刑法规定看,这两人的行为不仅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且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问题是,如果直接实施强拆的人员涉嫌犯罪,那么在私下提议强拆的政府官员却只被追究党纪或行政责任,这合适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王伟民和惠济区征收办副主任熊志亮是违法强拆的提议者,是涉嫌犯罪行为的发动者。陈某和邓某是在前述两人的授意和委托下才实施违法强拆的,究其本质是在体现并贯彻两名政府官员的意志。根据共同犯罪理论,王伟民和熊志亮这两名政府官员同样涉嫌犯罪,而且是主要犯罪嫌疑人。如今郑州方面若是对真正应该追责的政府官员仅做警告、记过、免职等纪律和行政处分,而对执行官员意志的两名普通百姓却单独追究刑责,很难让人心服口服。
郑州违法强拆医院事件已让当地政府公信蒙羞,只有严肃问责、依法追责才能为事件止损。若用纪律代替法律,则无异于在此事件的伤口上再度撒盐。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北京诺默斯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内容由环球医学独立编写,其观点并不反映优医迈或默沙东观点,此服务由优医迈与环球医学共同提供。
如需转载,请前往用户反馈页面提交说明:https://www.uemeds.cn/personal/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