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北医三院孕妇死亡事件 产妇丈夫质疑
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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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早晨,就沸沸扬扬的北医三院孕妇死亡事件,海淀警方给出通报:“杨某去年12月28日在北医三院住院,今年1月11日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遂与院方发生纠纷。过程中,患者家属曾滞留病房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后经多方工作,医患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目前警方在进一步调查。”

针对警方的通报内容,北医三院死亡产妇杨某的丈夫张先生表示,直到目前仍未看到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对于警方通报中的“患者家属曾滞留病房”表示疑问。张先生称杨某死后,岳母身体不适,北医三院安排其就地抢救后住在产科病房内。1月13日,家属与院方发生纠纷。双方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经过协调,1月14日起死者家属离开产科病房,被安排在急诊科病房进行救治,“当时岳母是被车推到急诊科的,身体不舒服,下地都困难。”张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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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丈夫张先生则不认为自己是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他想告诉网友他只是一个想要孩子的父亲,想保护妻子的丈夫,“家人确实因为妻子的死亡与医院的一些科室发生矛盾,但我们不是医闹”。

张先生称几年前妻子杨某也曾在北医三院生产,诞下一名早产儿,后孩子因病去世,医院赔偿45万元。张先生解释称,孩子为试管婴儿,包括孩子生下后的治疗费用,全部加起来有20余万元,孩子因为呛奶呼吸停止没有觅食反应,成为脑瘫状态,“当时医院建议要不然把孩子放弃了,对于这个决定,我们也很难受。”张先生说,后来经过医务室调解,医院赔偿45万元。

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相关领导对媒体称,单位发公函给医院并非如网上所说是给院方施压,而是希望医院尽快搞清楚死亡原因。该领导表示,单位要求搞清楚真相是情理之中的事,此外所里要对杨女士的家属进行抚恤安排,也需要医院搞清楚死因,遂决定给北医三院发一份公函。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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