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半路“抛锚”患者死亡 责任谁来负?
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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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救护车是生命的保护神,帮助医护人员处理医疗健康突发事件。但有时候真是赶巧了,救护车也会遭遇突发事件,比如途中出现故障、遇到交通事故……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一家医院的救护车在运送患者去医院的途中发生故障突然熄火,几经辗转,患者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救护车突发故障是不可抗力所致,院方该不该负责呢?

事件经过

3月6日下午,44岁的杨某与几个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突然倒地。同事拨打120电话求救。

几分钟后,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的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医护人员给杨某做了心电图,发现患者情况不是很好,准备立即将患者抬上车送往医院。但是,不巧的是,120救护车在准备启动发车时出了故障,打火打不着。检修人员下车检查后也没能解决问题。

医护人员随即在车内给患者给输液、插管、紧急救治,同时,另一些人一边推车,一边拨打120急救中心调度电话。随后,第二辆救护车将患者送至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最终,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信息显示,从120调度中心接到呼救电话到患者被送达医院急诊科,经过了32分钟。

家属认为,患者死亡是救护车故障延误抢救所致,院方应承担责任。他们认为,救护车就是救命车,出故障是很不应该的,反映出应急措施不到位,希望院方给出合理解释,并给予赔偿。

院方回应

对于此事,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方面表示,院前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杨某已无自主呼吸、无心跳,无血压、无大动脉搏动。医务人员立即进行抢救,抢救积极、符合专业规程。医院认为车的故障与死者的死因没有关联。

此外,院方表示,患者杨某既往有冠心病、高血压病史,陈旧性心肌梗死、心脏冠脉支架植入术后三年。结合病史,医院不存在过错责任。

另外,该院发布了此事相关的抢救情况说明。说明中称,救护车突发不能启动的故障,后经专业检修证实为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该院宣传信息科负责人解释:“那辆车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都没有达到报废期,都在合理的正常使用年限。修理厂也有维护保养相关的证明和证据。车的故障在于方向盘底下电路部分脱落,有些接触不良。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用电瓶打火,还是用推、用拖等办法,都打不着。”

目前,保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已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对于此事,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认为,医院的责任不仅包括给患者看病的责任,也包括保证所有机器设备良好运营,保证它处于适宜状态的责任。邓利强指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医院应该拿出态度,表达歉意。因为毕竟医院违背了患方的期待,而这种违背完全可以通过我们良好的运作和我们对设备的维护,让他保证处于适宜的状态。而患方也应该尊重科学,尊重诉讼制度,遵守法律规范,通过相关鉴定部门和司法部门解决争议。

另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此类事件,从法律上来说,急救机构有义务保障在途的急救车车况的完好性,因为救护车本来就要随时待命快速行动。急救中心是否应该负责任,关键在于因救护车的故障导致的拖延行为和患者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如果因为车况原因导致拖延救治,使得患者去世,急救中心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即便救护车发生故障,如果急救中心提供了充分且及时的救治,患者失去救治的生命体征,那么急救中心就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急救车半路“抛锚”的事件此前也在多地发生过,也曾出现过路人推车1公里送患者进医院的的情况,但是推车并不现实,“抛锚”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急救中心在发车前一定要加强车辆的检查和维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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