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危害众所周知,救护车驾驶员酒驾更是危害重大,不仅自己的生命有危险,还会让患者、患者家属以及医护人员处于危险境地,让救命变成夺命。青川县救护车驾驶员秦某就因饮酒后驾驶救护车发生车祸,导致车上病人伤势过重死亡,其余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其最终被依法吊销其驾驶证,判处一年八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并将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015年4月13日,四川青川县中医院的秦某驾驶救护车拉病人前往广元,行驶到孔溪乡时发生车祸。病人谢某抢救无效死亡,车上的患者家属和医护人员不同程度受伤,救护车也在事故中严重受损。经查,秦某血液酒精含量达44.2mg/100ml涉嫌酒驾。秦某承认自己前一天喝过酒。
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临危处置不力措施失当,其行为违反了《道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此案后被移送起诉。2015年10月20日,青川县人民法院因秦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1月25日上午,依据《道法》相关规定,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依法吊销秦某驾驶证的决定。目前,秦某还将面临追诉民事责任的诉讼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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