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尾炎手术丢了命 吓死宝宝了!
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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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看来,阑尾炎手术大概算“小手术”,开胸、开颅之类的是“大手术”。谁料想河南南阳一位19岁的女孩因微创阑尾炎手术丢了性命?手术可谓问题多多——术式选择和手术操作不当、护理和拔除引流管时操作不当、抗感染治疗不当,而且医生未接受过相关培训!我们在为年轻生命的陨落唏嘘不已的同时,更应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事件经过

去年5月28日下午,鲍晓林突然觉得肚子疼,被家人带到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诊疗。医院初步诊断鲍晓林所患病情为阑尾炎、腹膜炎。医院于第二天下午用微创手术对鲍晓林的阑尾进行了切除。

手术过后,医生在她的肚子上安了一个排异物的引流管。到2015年6月8日,医生试图将鲍晓林体内的引流管拔出,但几经努力无法拔出。鲍晓林则疼得大叫。次日,医生用镊子将引流管拔出。之后发现,引流管被拔断,其中有4厘米左右的引流管断在鲍晓林腹腔内。医生试图用镊子插进创口内,夹出断掉的引流管,但一直没成功。

尚未从手术中恢复过来的鲍晓林,在拔引流管过程中几经折磨,身体开始发烧。之后,医生决定再次做手术,取出断在鲍晓林肚子内的引流管。同年6月9日下午4时25分,鲍晓林再次被送进手术室,将体内遗留的引流管取出。术后,鲍晓林开始浑身发烧、发抖、说胡话,并出现呼吸暂停等症状,随后被紧急送往重症监护室抢救。次日上午,鲍晓林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审理

在和医院讨要说法无果后,鲍晓林的父母将医院告上法院。原告认为,医院对鲍晓林的诊治严重不负责任,在入院诊断、手术方式、术后观察处理等方面,存在一系列严重违规和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要求赔偿各项费用93.9万余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委托上海一家司法鉴定部门对鲍的死亡进行鉴定。经检测,鲍晓林系阑尾炎引发的腹膜炎,继发全身多器官感染导致休克性死亡。法医认为:医院在救治鲍晓林过程中存在多种不足。一是手术方式和手术操作不足。根据患者病情,院方应采用开腹式阑尾探查和切除。

而医生用微创切除术,丧失了发现其他病灶的机会及控制腹部感染症状的可能。而在诊疗过程中,医生未对盆腔引流物进行细菌培养及相应药敏试验,缺乏针对性抗感染治疗,延误了对患者的治疗。医生术后观察不仔细,造成引流管拔管困难、断裂,导致二次手术,加重了患者病情。

最终认定,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对鲍晓林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医疗过失行为,与鲍晓林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医院为鲍晓林的死承担70%的责任。

庭审现场,原告律师询问两名涉事医生是否经过腹腔镜培训。对此,涉事医生很意外,不知道当医生还需要这项培训,表示需要询问单位。经长时间询问后,涉事医生答复称,医院对其中一医生授有可做三类手术的权利。

对此,原告律师表示,国家对手术医生有相当严格的管理规定,按照医院腔镜诊疗技术管理办法,申请腔镜手术权限医师的资格,需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助手参与腔镜诊疗技术操作每年至少30例;做手术者需完成相应手术累积100例以上。经过卫生部认定的腔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取得证书。

庭审现场,原告还提出对涉事医院进行行政处罚,追究责任医生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请求。面对原告诉讼请求,医院方则认为,其诊疗行为符合相关操作规范。原告索要的赔偿金额过高。但双方都表示,愿接受法院调解。

法院当庭没有判决。

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就拿阑尾炎来说,保守治疗还是手术治疗?微创还是开腹?没有充分的准备,患者就会有很大风险。希望类似的悲剧不再上演!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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