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替逃费病人埋单要到何时为止?
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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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欠费问题可谓老生常谈。前不久,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要求医院急救人员不得因患者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然而,对于“无能力支付”的医疗费用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却没有明确。遇到病人欠费的情况,医生和医院该怎么办?

看病欠费让医生和医院很纠结。遇到病人欠费,医生和医院先治他的病,这既符合医学规定,又发扬了高风亮节的精神,可是医生和医院自掏腰包的壮举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如果因为病人不交费,就不让病人就诊或停止治疗,这是医院的失职,也是社会所不能容忍的,但病人恶意欠费,使医院亏空越来越大,举步维艰,这种非正常现象也理应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一位医生说。

据了解,看病欠费的病人多为家庭贫困者,社会闲散人员和蓄意逃费者。病人逃费后,医院的损失多半都由医生承担,医生可能会被扣发奖金。而医生替逃费病人埋单的后果则可能是医生无法安心工作,或者此类病人将被拒收。这样的情况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

要想让医生都安心工作,病人都得到救治,国家应设立专项救助和补助基金,医院也应主动寻求帮助。此外,应追究恶意逃费者的相关法律责任。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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