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将打表收费 这个可以有
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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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该通知将于5月1日起执行。通知中明确,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未来,北京市民叫救护车产生的费用都可以纳入医保报销,并且叫救护车的费用也开始执行“标准价”,起步3公里50元,以后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救护车取消空驶费。

体现公益性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院前急救价格政策,重点对三方面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其中最重要的是要体现院前急救的公益性质,此次将现行“随车出诊费”项目规范为“院前危急重症抢救”项目,价格水平保持每次40元不变,并由个人自费改为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这40元在医保、工伤保险的类别中,都属于甲类。在两种保险中都可以报销。”该负责人表示,这40元对应的是包含现场诊察、防护、途中护理和人员监护费用。现场实施的其他检查、治疗、检验等项目及药品、血液费用将按照相关规定另收,每名患者只能计收一次抢救费。

120和999执行同一标准

市发改委表示,为保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还要求救护车辆必须安装计价器,里程以计价器显示里程为准,无计价器的救护车辆不得收取救护车使用费。计价器安装使用等相关事宜,由市卫计委统一管理规范。

按照北京市医疗机构价格公示有关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急救服务和其他服务,均应在救护车内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在向患者及家属收取费用时,应主动提供费用清单,便于患者及家属了解核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月1日起,新的价格政策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无论城区还是郊区、120还是999,都执行同一标准。市发改委表示,市民如果发现价格问题,可以拨打12358热线举报。市民遇到医疗服务问题可拨打12320热线进行咨询或举报。

救护车“打表收费”值得推广

“天价救护车”的新闻屡见报端,尤其是部分地区未出台明确的收费规范文件,以致有些医疗机构打着“协商收费”的幌子行高价收费之实。患者处于没有议价能力的弱势地位,如何讨价还价?对服务对象特殊、有公益性且处于垄断地位的救护车服务,政府部门没有理由放任不管。

因此,北京市出台规范文件,明确救护车收费标准,纳入医保报销范畴等做法非常必要。各地也应借鉴北京的做法,加快改革步伐,让救护车收费更加科学、合理,体现医疗服务对生命的尊重,让医疗服务回归公益属性!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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