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医闹”需要法律亮剑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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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代,既要讲理,更得讲法。法律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好路径,而最糟糕的方式则是无视法律,迷信暴力。近日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和湛江市赤坎区某保健院相继发生的两起“医闹”事件引人关注。值得一提的是,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果断处置,依法批捕或带离相关人员,用法律武器保护了医护人员,维持了医院的安定。

事件回顾

1、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医闹”事件

患者王某杰(男,10月龄)因胸肺感染于3月11日被送往深圳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儿科救治,后因病情严重转院至市儿童医院治疗,并于3月13日凌晨死亡。王某杰家属于14日下午组织十余人在平湖人民医院大厅内举横幅、烧纸钱,推搡殴打包括主治医生在内的多名医护人员,并强迫主治医生下跪烧纸钱。随后,深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相关人员刑事立案。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批准逮捕在龙岗平湖人民医院聚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10人,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易某某等2人。

2、湛江赤坎区某保健院“医闹”事件

4月15日9时许,一名3岁男童因连续多日发烧咳嗽到赤坎区某保健院就医。当日18时许,其父母发现孩子异常,遂向医生反映情况。保健院医生根据患儿情况,随即建议转院。由于男童情况紧急,被转送至该保健院急救室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湛江市医调委、该保健院领导一直与死者方家属沟通协调商议解决。因协商未果,当晚23时许,死者家属组织近40名村民在该保健院门口聚集烧纸钱。接报后,赤坎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处置。经多方劝说,该批人员停止烧纸钱行为。

16日7时许,在个别人员挑唆下,死者家属又聚集数十人在医院门口烧纸钱并一度导致交通堵塞。市、区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组织警力再次赶赴现场处置。经过多次劝说无效后,警方强制清场,依法带离16名挑头人员。随后,聚集和围观人员自行散去,医疗和交通秩序恢复正常。目前,案件侦办和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面对“医闹”需要法律亮剑

这几年,医闹事件时有发生,引发了广泛关注。医闹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暴力袭医还对医护人员的心身造成伤害,让医生和护士感到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得不到保障。频发的医闹事件给医疗行业贴上了“高危行业”的标签,一些地方将其上升为治安突出事件也并不为过。

“医闹”已经入刑法,必须严格执法,将“医闹”打回原形。“维权”手段过于极端,恐怕难逃法律制裁。

退一万步说,即便确实出现了医疗事故,当事人也不应该暴力维权。医院是救死扶伤之地,必须反对以暴力为手段达到个人目的的“医闹”行为,否则,表面上遭殃的是医生,实际上遭殃的是广大患者。医疗秩序一旦被破坏,谁都不是赢家。

不过,医闹虽是恶性事件,也体现了患者希望得到良好的治疗、舒心的服务和明明白白消费的正当诉求,这也给医疗部门“提个醒”:如果医院不能让患者满意,甚至引起患者怀疑和反感,医院就要反思自身原因,不能以强势态度对患者指手画脚。水平、服务是否跟得上?治疗过程中心里是否只关注自己的分红奖金?……事实上,在医患关系发生初期,医院以单位名义进行“保护”,压制患者,这正是很多医闹事件发生的“内幕”。

当前,处理医患纠纷,既不缺调解机制,也不缺诉讼手段。但是,对于少部分患者来说,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专业医疗知识匮乏,他们不确定调解机构能否保持公正,也不相信司法机关能否主持正义,于是不相信规则,也不相信法律。如何确保规则透明,如何力求医疗事故鉴定公正,如何使司法公正运送到世人心中,迫在眉睫。规则有公信力,法治有生命力,暴力“源代码”就失去意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固化思维就失去滋生空间。

多一些第三方调解机构,多一些客观公正及时的调查处理,多一些患者事后回访,情况也许会更好。认真起来,行动起来,用“真格”去面对“医闹”,用法律质问“医闹”,顽疾方能解除。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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