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腐败又一人 明星院长被逮捕
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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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徽省卫生系统颇不平静。如今,“震荡”仍在继续,这次落马的是一位“明星院长”。8月25日,经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报请,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陈新民(正处级)。现初步查明,陈新民在担任宿州市立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支付设备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贿赂。

今年4月,安徽省宿州市纪委通报了7起领导干部因失职渎职被追责典型案例,共有8名官员因此受处分。宿州市市立医院院长陈新民,身为2015年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在整个药品带量采购工作中,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领导不力、组织不严、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使全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公信力及公正性受到严重质疑。依据相关规定,经宿州市监察局2015年10月1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新民行政记大过处分。

5月25日,安徽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据宿州市监察局消息,宿州市政协常委、市立医院院长陈新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起初因为药品带量采购引起反腐部门关注的医院院长,最终被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却是在医疗设备采购、设备款支付上涉嫌受贿,让人颇为意外。

陈新民,男,无党派,安徽省宿州市人,1958年6月出生,1998年10月至2000年6月任皖北制药厂厂长助理、皖北制药厂副厂长,2000年6月至2002年1月任皖北药品经营公司经理,2002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宿州市中医院院长,2005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宿州市中医院院长、市立医院院长,2007年5月至今任宿州市立医院院长。

据公开报道,陈新民接掌宿州市立医院前,该院刚刚发生一起导致患者眼球摘除的负面事件,被省卫生厅撤销二级甲等医院称号,原院长也被免职。陈新民的上任算是“火线补位。”

在这之前,他出任宿县人民医院院长、宿州市中医院院长,也都是在原院长下台后“火线补位”。

公开消息称,陈新民在接掌宿州市市立医院之后,“锐意改革,励精图治,克己奉公”,在他的带领下,宿州市市立医院实现了8年收入翻3番、净资产增长10倍、负债率降低20个百分点的战绩,该院也成为宿州市首家三级甲等医院。

因工作业绩突出,2012年4月,陈新民还被安徽省政府授予“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5年5月,宿州市以市三级综合医院牵头,形成了一个带量采购联合体,公开招标采购50种常用药品,采购价值数亿元。这家牵头单位就是宿州市市立医院,陈新民则成为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

安徽省这两年接连爆发医疗腐败案。在医院院长的贪腐案中,几乎每一起都与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有关。医院主要领导的权力要适当分解,避免个人专权。行政主管部门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购销渠道及各个环节运行情况的实时跟踪监督,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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