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曝医院腐败窝案 医疗反腐为何不见效?
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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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疗腐败大案、窝案频发,震惊国人!医药回扣导致的医院从上到下的贪腐更是多见。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法院陆续对庐江县医院腐败窝案中的多名涉案医生作出判决。医疗领域的反腐败工作搞了这么多年,为何迟迟不见效?

每瓶注射液拿七八元回扣 医院众人被拉下水

2010年初,时任庐江县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徐某找到肿瘤科副主任范某、沈某。徐某告诉两人,他妻子的同学夏某在代理参麦注射液,希望他们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给予关照。徐某同时告诉两人:夏某会按照每瓶50ml参麦注射液8元的标准给予回扣。据调查,自2010年1月份至2014年下半年,沈某所在的医疗组共收受夏某给予的药品回扣约20万元,其中,徐某、范某、沈某各分得约4万元,其余的由医疗组的其他成员平均分配。

此外,洪某在庐江县医院神经内科工作并担任医疗组组长期间,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其医疗组临床使用50ml参麦注射液和银杏液滴丸时,收取医药代表夏某按每瓶50ml参麦注射液和银杏液滴丸各7元的标准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计70000余元,洪某实际分得4万余元。

除了医院的科室主任,医药代表夏某还通过关系找到了庐江县医院的副院长吴某某。据调查,2012年至2013年,吴某某在任庐江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先后四次收受药品经销商夏某给予的24000元,为夏某谋取利益。

案发后,吴某某、徐某、范某、沈某和洪某等人陆续自动投案,并退还了赃款。庐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某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24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徐某、范某、沈某和洪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收受药品回扣,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系共同犯罪。考虑到吴某某等5人系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且已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于是对5人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依法严厉打击医疗腐败 让腐败者付出足够高成本

医疗费用居高不下,与医疗腐败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因为腐败所衍生出来的所有成本都悉数甚至加倍转嫁到了患者身上。医疗领域的反腐败工作搞了这么多年,为何迟迟不见效?

面对有关部门监管的不力,我们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依法严厉打击腐败行为,让腐败者付出足够高的成本———严重的甚至让其倾家荡产,那样,医疗领域的腐败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愈演愈烈。据悉,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德国医疗腐败问题一度非常严重,德国律师机构对整个医疗界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追究医疗界的种种违法行为。司法介入后,很多医生的财产被清查,一些被认定有腐败行为的医生被吊销了行医执照。德国的医疗腐败就此淡出人们的视野。

依法严厉打击医疗腐败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大对医疗领域的财政投入,并对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进行改革,提高医生的阳光收入,多管齐下,才能彻底解决医疗领域严重的腐败问题。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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