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篇热转的文章直指齐鲁医院有多达上百个品种药品断货,陷入停药风波。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医院药品零差率后带来的“后遗症”,政府补偿不到位,医院向药企要利润。对此,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作出回应,声明如下:
1、自今年9月份起,齐鲁医院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公开招标药品配送延伸服务,最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直接监管的全资中央国有企业——济南爱新卓尔医药有限公司中标,为医院提供药品的采购、库存管理、包装及配送发放等物流相关业务的药品配送延伸服务(即SPD服务模式),程序合法合规。
2、医院从来没有以任何形式与药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提出过收取药品回扣或利润分成问题。
3、此次医院采取SPD服务模式的内部管理改革与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医改中的药品零差价无关,即使未实行药品零差价改革,医院也将引入先进的SPD服务模式助力医院发展。
4、齐鲁医院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的规定,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省医保省中标药品,坚持按照网上采购,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制定了1500种《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及可及性。针对个别产品短缺、供货不及时的情况,医院按照国家在今年新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文),在建立了常态化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基础上,选购符合条件、价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进行同类药品的替代,做到按照临床需求采购药品,保证医院临床常用药品供应和正常用药秩序,真正将质优价廉的药品用于临床治疗,有效缓解患者的就医费用。目前医院的药房运转良好,不存在大面积“断供”药品问题,能完全保质保量的满足病人的临床用药需求。
5、某些相关利益方挟公权和舆论行一己之私,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进行“名誉损害、混淆视听、绑架公信力”等歪曲事实,误导公众的莫须有攻击和不实言论,我们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前,有文章对上述齐鲁医院回应中的全资中央国有企业——济南爱新卓尔医药有限公司进行过相关查询。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济南爱新卓尔医药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是2008年7月8日,企业法人高海青,企业唯一股东“齐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注册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318号中晶厂房1-101”。爱新卓尔医药有限公司的股东“齐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是什么情况?查询显示,该企业成立日期为2003年9月1日,法人也是高海青,企业唯一股东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注册资本4245万,注册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318号南楼三层303”。
众所周知,随着医改的推进,在全国范围有很多公立医院都取消了延续多年的以药养医政策,即取消公立医院百分之十五的加成。这样一来,把医院的利益排挤掉,让医院让利于民,是不是群众就真的获益了?
顶级医院向药企要利润的行为刺痛了谁?警醒了谁?这些从表面看是医院对药企公司的制裁,但往深了看,到底谁最应该得到警醒呢?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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