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医生杀院长案宣判”所想到的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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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7日,江苏泰州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医生华某因泄愤持双刃尖刀将副主任(副院长)陈某杀死在门诊大厅,后投案自首。2016年4月21日上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说杀人医生的一时冲动毁了两个家庭。任何人都需谨记:冲动是魔鬼,伤人又伤己!

法院经审理查明,华某今年41岁,出生于江西乐平市,大学文化,案发前是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医生。2015年11月6日下午,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管某(院长)、副主任陈某(副院长)等人到华某所在的科室检查。华某认为管某等领导长期给其找麻烦,心生忿恨,遂产生杀害管某的念头,并准备了一把双刃尖刀。7日上午7点,华某携带尖刀到社区服务中心一楼门诊部等候管某,与陈某发生冲突,并认为陈某是管某的“帮凶”,产生杀害陈某的想法,遂用尖刀捅刺陈某的背部、胸部数下,致陈某当场倒地。后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陈某符合被他人用双刃尖刀类锐器刺戳胸部、背部致心、肺、肝、下腔静脉破裂引起大失血死亡。案发后,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认为,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医生杀同行的毕竟是少数。近年来,医生被杀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而伤医者中很大一部分也是一时冲动导致。医生杀同行预防起来可能比较困难,可医生被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缘由被杀害的情况还是可以预防的。

各部门应当深刻反思:我们的医疗制度是否存在不合情理的地方?我们以往的措施是否缺乏针对性和力度?政策的执行者是否恪尽职守?是否有人处理医闹、涉医违法事件中存在不作为的现象?那些处理杀医事件不力的官员是否得到应有的处罚?对涉医犯罪人是否都绳之以法?我们对暴力伤医事件“零容忍”,同样,我们对处理暴力伤医事件不力的相关人员也“零容忍”,期望政府部门不要永远做口头的表态者、事件的旁观者!

我有个梦想:国家能够更多的投入,媒体能够更专业的报道,患者能够更多的冷静,医务工作者能够更耐心的沟通。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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