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杀副院长“出气” 一审被判死缓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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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泰州医生杀害医院副院长”案一审作出宣判。嫌疑人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华某今年41岁,出生于江西乐平市,大学文化,案发前是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针灸推拿科医生。2015年11月16日下午,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管某(院长)、副主任陈某(副院长)等人到华某所在的科室检查。华某认为管某等领导长期给其找麻烦,心生忿恨,遂产生杀害管某的念头,并准备了一把双刃尖刀。

2015年11月17日上午7点40分左右,华某持双刃尖刀到社区服务中心一楼门诊部等候管某,与陈某发生冲突,并认为陈某是管某的“帮凶”,产生杀害陈某的想法,将陈某杀死在门诊大厅,后到城西派出所投案自首。陈某被送往泰州市人民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死亡,年仅42岁。经鉴定,陈某被他人用双刃尖刀类锐器刺戳胸部、背部致心、肺、肝、下腔静脉破裂引起大失血死亡。

案发后,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认为,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就在案发1年多前,华某还是媒体宣传的典型人物。2014年9月2日,泰州当地媒体曾报道了华某的先进事迹。

报道称,华某曾是海光、景光、海阳等社区的全科医生,利用祖传的中医治疗手艺义务为居民按摩、刮痧、拔罐,治好了不少人的“老毛病”。2013年,华某被调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离开后,居民们对他念念不忘,华某表示:“街坊挂念我,我就回来加个班。”

海光社区多位居民反映,华某对居民态度好、服务好、不收一分钱礼。医院工作人员老林也说,华医生“经常去社区,社区对他印象不错”。

华某有一间独立办公室,墙上挂着三面锦旗,最新的一面是案发前1个月刚送的,“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德艺双馨,妙手回春”等赠语对他评价颇高。

4月21日上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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