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命的诞生本应充满喜悦之情,但桂林周先生一家却难言高兴。2016年11月15日,在周先生的妻子二胎临产前一天却被医院告知胎儿有唇腭裂,第二天小佳乐出生,因唇腭裂无法吸奶,只能用注射器注入牛奶喂养。周先生一家认为,多次产检均正常却生出唇腭裂婴儿,医院应该为此担责。院方则认为检查符合规范,建议家属通过正规法律途径来解决。双方争执不下。
周先生表示,妻子姚女士的产检基本上都是在灌阳县某医院做的。去年共做了3次B超检查,每次医生都说一切正常。去年11月15日,妻子入院待产时,再次进行B超检查,他们才被告知胎儿有唇腭裂,第二天小佳乐出生。所以他和家人认为,医院应该为此担责,要求医院负责帮小佳乐做唇腭裂修复手术。
1月10日下午,该医院副院长蒋邦文介绍,经过多次分析讨论和咨询上级医院专家,医院认为,姚女士孕期保健建档不在该医院,只是部分孕期保健在该院检查。姚女士在该院共做了4次B超检查,但均为早、晚孕I级产前超声检查,主要是对胎儿的生长发育进行大致评估,为产科临床提供一些有意义的诊断依据,不是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该院帮姚女士所做的3次晚孕的I级产前超声检查均已完成相关检查内容及检查项目,符合产前B超检查规范。
蒋邦文说,早、中、晚孕产前超声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不同,国家卫生部是有明确规定的,其中中孕超声系统检查,即排除畸形检查,最佳时期是孕18周到28周。目前,医院无此资质。姚女士两次在医院门诊做中孕产前保健时,医生均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进行超声系统查,但患者未去检查。医院认为已履行告知义务,是患者自己错过排除畸形的最佳超声系统检查时期,所以责任不在医院。
对于医院的说法,周先生认为,孕期检查时,医生虽然写着“建议上级医院做B超”,但“建议”两个字没能说明重要性及针对性,他们被这两个字误导了。
目前,周先生说,他们将向灌阳县红十字会递交书面材料,请其帮助联系嫣然天使基金会,希望能得到救助,及时帮小佳乐做唇腭裂手术。同时,他们也打算走法律途径索赔。
唇腭裂是口腔颌面部最常见的先天性畸形,平均每生700个婴儿中就有1个患唇腭裂。唇腭裂不仅严重影响面部美观,还因口、鼻腔相通,直接影响发育,经常招致上呼吸道感染,并发中耳炎。
为预防唇腭裂,孕妇在怀孕期间应避免偏食,保证维生素B、C、D及钙、铁、磷的充分摄入,保持心境平和,避免精神紧张,不服用抗肿瘤药物、抗惊厥药、组胺药、治疗孕吐的克敏静及某些安眠药等,不吸烟不酗酒,避免接触放射线、微波等。
此外,怀孕期间,孕妇应及时规范接受产检。通常要在怀孕期的24周前进行四维彩超检查。怀孕期间,尽量避免各类病毒感染。
就算不幸患有唇腭裂,也并不可怕,现在的医疗整形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一般情况下,单侧唇裂在三至六个月左右手术为宜,双侧唇裂则略推迟。患儿适应于手术的基本条件是:一般健康情况良好,无上呼吸道感染,局部及周围组织无感染。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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