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全部公立医院需加入医联体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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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医改以来,分级诊治效果明显,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显著提升,基层全科医疗人才储备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国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深化医改受到严重制约。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提出各地区应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

《意见》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以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为基本原则,以到2020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为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各地区根据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联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在边远贫困地区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同时强调,根据社会办医疗机构意愿,可将其纳入医联体。

《意见》要求,须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2017年要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要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意见》强调,要完善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同时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使医务人员得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

社会办医疗机构,如果能与公立医院一起携手加入医联体建设,将有益于全社会的医疗资院整合和共享,满足患者需求。同时,可更好地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的同时,应注意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跑马圈地”、挤压社会办医空间等问题。

(环球医学编辑:石 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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