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 开诊所办医院走起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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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医再迎政策“春风”!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社会办医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办医是本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推动社会办医有利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服务,形成竞争共赢的办医格局,可以进一步优化医疗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

《意见》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社会办医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支持社会办医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二是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促进投资与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三是强化对社会办医的政策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落实完善保险支持政策,推进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合理加强用地保障。四是严格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全行业监管,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琨认为,通过积极推进社会办医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等鼓励政策,有助于社会办医良性发展,持续优化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环境。

《意见》提出,鼓励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护理人员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构建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关系,打造医疗联合体。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督查调研和探索创新,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断丰富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各地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针对社会办医“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创造积累经验,不断丰富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监管,依法严惩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宣传等行为。

专家指出,规范社会办医行为,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形成特色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培育和扶持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和维护民营医疗机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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