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将进行积分管理
20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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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近日甘肃省卫计委印发了《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简称《积分管理》),对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积分管理。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将按照5个档次被计分,不良积分将影响医生的晋升、考核等,医生不良积分大于20分或被解职。

按照《积分管理》规定,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情形,将每次积分的分值依次设定为1分、2分、4分、6分、12分,共五个档次。

医务人员在一个积分周期,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延迟一年晋升高一级职务。医务人员年度累积不良积分≥6分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年度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暂停医师处方权3个月参加待岗培训,延迟二年晋升高一级职务。医务人员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不良积分≥20分时,延迟医师三年晋升高一级职务,也可予以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

此外,《积分管理》还规定,医院应定期在专栏公布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及处理意见,并建立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管理档案。

以下为医生不良积分的五个档次

12分

《积分管理》要求,对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遣的;未按规定履行医院感染控制职责,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未经亲自诊查、调查就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违规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其有关资料等行为,相关医生一次积12分。

6分

不执行首诊负责制的;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在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的;在临床诊疗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违规进行“统方”,或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有关药品、医用耗材信息从中牟利的一次积6分。

4分

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从中牟利的;违规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因乱收费、重复计费受到处罚的;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擅自开具药品处方的;支农队员在工作期间脱岗的一次积4分。

2分

上班时间脱岗、串岗或者进行网上娱乐活动的一次积2分。

1分

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或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查证属实的一次积1分。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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