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对2015年度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及医师考试查实使用各类虚假证件的660人取消资格,对其中报名资格审核中提供虚假证件的56名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进行“不良执业积分”处罚,并面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2015年,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共现场审核各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材料74083份,其中查实各类虚假证件660份,综合监督局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处以取消考试资格处罚。经进一步核实,有56人属于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为打击医学考试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维护卫生行业社会形象,经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核准,依据《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对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提供虚假证件的56名医护人员各记不良执业积分2分,并在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门户网站“医务人员不良积分库”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医务人员不良积分库”积分将与本人职称晋升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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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甘肃省卫计委印发了《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规定甘肃省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情形,每次积分的分值依次设定为1分、2分、4分、6分、12分,共五个档次。
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将按照不同档次被计分。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不良积分≥20分时,医师延迟三年晋升高一级职务,也可予以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医院不良执业行为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不良积分≥36分时,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在等级医院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积分管理》规定,医院应定期在专栏公布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及处理意见,并建立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管理档案。年度累积不良积分≥6分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个积分周期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延迟一年晋升高一级职务。年度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暂停医师处方权3个月参加待岗培训,延迟二年晋升高一级职务。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不良积分≥20分时,医师定期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延迟三年晋升高一级职务,也可予以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
同时,甘肃省还印发了《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医院不良执业行为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其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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