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频频发生的医疗事故和腐败事件已经成为媒体经常曝光的社会顽疾。其中,过度医疗是近年来医界受到社会诟病最多的“顽症”之一。那么过度医疗行为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又有哪些特征和表现形式?让我们追随笔者一探究竟。
一、过度医疗的产生
就医需求本身缺乏弹性,如没有外界因素刺激,其变化很小,因此诱导需求是增加就医需求的最佳途径。过度医疗产生的必要条件就是超出实际需求部分的需求得以实现。诱导体现在技术、药品、耗材、体检、营养品等方面,用费用高昂的代替普通、安全和简便的。过度医疗造成“小病大治”,增加了就医者的医疗费用,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
(一)医生收入和医院效益与治疗费用挂钩
“以药养医”的时代,国家对医院投入的经费不足以支持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医院的人员工资和医院的发展经费主要来自医院的医疗收入,90%以上要靠医院自己创收。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收入与药品回扣、开单提成这些经济效益挂钩。医生在众多诊断和治疗方案中常常会选择更复杂、档次较高的方法,甚至产生滥收费、扩大住院标准等情况,以获得额外的收入。而医院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效益与患者的利益。另外在以往的医疗实践中,医院没有完备的制度,尤其是缺乏对医生行为与处方的监督制度,致使部分医务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给病人做了不该做的检查、用了不该用的药,有些非但没有对疾病产生好的作用,甚至给病人带来不该承受的痛苦和负担。
(二)医生为规避风险过分依赖辅助手段
由于医学具有高度的复杂性、极大的不确定性、必然的局限性、一定的风险性和方法手段的多元性,医务人员很难绝对判断预期治疗无效的疾病与适度治疗的标准。因此为避免使自己和所在的单位陷入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所遭受的风险与指责,医务人员在患者疾病的诊疗过程中往往采取自卫性医疗行为或防御性医疗行为,对病人做所有可能的化验和检查,尽量选用效果好而费用并非廉价的诊治手段,以便使自己规避风险和在可能发生的医疗诉讼中居以有利的态势。当然,也有部分医生因自己的基础知识匮乏、临床能力低,过分依赖辅助检查来保证不出问题。医疗活动充满习惯性、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做哪些检查、用什么治疗主要根据医生自己的经验和水平而定,所以对于过度医疗尚无法确定一个具体量化的指标。
(三)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保护患者
在医疗活动中,患者作为特殊的被服务对象,不仅无法控制应该接受的医疗服务的数量,也无法评价与监督所接受的医疗服务的质量。再加上患者对于医学专业知识的匮乏,往往在疾病面前束手无策,当然是医生说什么就是什么。多数患者在被过度医疗后还茫然无知,少数治疗后发现问题的患者也找不到很好的申诉机制,主要还是缺少对于过度医疗在法律范畴的判定和有关部门的监管政策。
二、过度医疗的特征
过度医疗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和介入治疗等)、过度护理。目前在临床医疗中,大约有70%以上的患者存在过度医疗现象。1、过度用药,即不合理用药:(1)经验用药无的放矢;(2)无指征或指征不明显、预防性、大剂量、长时间用药;(3)只考虑联合用药的协同和累加作用而忽视药效学中的拮抗作用,忽视对机体功能造成的继发性损害;(4)偏爱高档进口药物而冷落廉价药物;(5)滥用辅助性用药。2、过度检查:检查项目套餐化、检查结果孤立化、检查手段复杂化、检查指征扩大化。3、过度治疗:(1)放宽住院、出院标准,造成住院率上升、住院床日延长;(2)扩大治疗和手术适应证;(3)热衷使用进口、高档医用材料;(4)过度护理,护理等级无依据提高。
过度医疗的主要特征是: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三、过度医疗的表现形式
过度医疗的表现形式包括经济学表现和临床表现两大部分。经济学表现主要在医疗检查、治疗、保健方面,本可以用简单方便的检查技术,却使用了费用昂贵的高精尖技术;宁用高档药品和耗材,不愿用普通药品和耗材;一些辅助性药品或营养品经医务人员之手推销给了健康人或病人。这些表现可归纳为大处方、大检查、滥用抗生素和手术滥用,其中手术滥用包括滥用剖宫产、滥用腹腔镜、骨骼美容增高、对死亡不可避免的患者实行心肺复苏等。过度医疗的临床表现主要有三个方面:1、患者遭受额外的风险、身心负担和(或)损伤;2、诊疗费用不适当增高;3、整体医疗资源的不适当使用。
过度医疗不只存在于中国,它是世界性的问题。美国一家医院对15周内所有住院患者的调查显示,11609次检查中,939次是不必要的,其中尿常规、生化检查和尿培养占80%。《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更是爆出美国人,上至总统下到百姓,都被“过度医疗”了。有数据显示,在接受心脏造影检查的美国人中,有1/5患者是“非必须”。而且近一半的冠心病患者都被放了不该放的支架,也就是说做了本不必要的手术。西班牙在一项调查中显示,有60种疾病的最佳治疗办法是不治疗,可让其自然康复,但是这些疾病都在临床中进行治疗。
对临床中存在的过度医疗需要进行深刻的反思,借用人文学者的话就是,一方面医学服务于人,人的尊严应该得到尊重,医疗干预作为一种对人的躯体与精神权利的侵犯,必须有权利的限定和边界;另一方面,临床干预应该是可控制的、可选择的、可协商的、可优化的、可评估的,应克服盲目性、随机性,力求以最小的干预和创伤取得最优的疗效。过度医疗在实践中虽然难以界定,但并不是不可避免的,需要政府、医院、医生、甚至是患者共同的努力。
(环球医学编辑:石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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