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流导致子宫被切除 医院责任几何?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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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做个简单而普通的人流手术,最后竟导致子宫被切除、膀胱功能受损的严重后果!”年仅35岁的赖女士怎么也不敢相信。按理说,做个小手术不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对此,医院责任几何?

据了解,去年2月,赖女士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于是前往广东省仁化县某妇幼保健院要求终止妊娠。该医院进过检查后,于2017年2月18日为赖女士做无痛人工流产手术。不料,手术过程中,却出现大出血,赖女士生命垂危。由于该妇幼保健院没有处理的能力,遂将赖女士转入另一家医院抢救,之后医院为赖女士进行了全子宫切除手术和膀胱修补手术。

在得知做完手术子宫全切后,赖女士愤而将涉事的妇幼保健院告到法院,要求该院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0余万元。广东省韶关仁化县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该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经司法鉴定,赖女士子宫全切为六级伤残,膀胱破裂修补为十级伤残。赖女士认为,无痛人流是一个简单的小手术,不应该出现大出血,更不应该造成子宫被切除的严重后果。她认为,自己遭受的这些损害是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造成的,给自己的身心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经法院判定,该妇幼保健院在手术过程中没有对病人的身体进行高度谨慎的负责,其医疗行为严重程度已经构成侵权,同时违反了“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规定。法院最终确定医院对赖女士的损害结果承担75%的赔偿责任,依法赔偿赖女士各项费用共计527834.63元。

在小编看来,一个小小的人流手术因医院处理不当而导致大出血子宫全切,对患者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作为医生,应该有一个严谨的态度和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与审查,确保老百姓可以看病看得放心。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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