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医院被杀案开审 家属竟放弃赔偿!?
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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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1年前《陈翔六点半》签约艺人腿腿(真名:刘洁)在昆明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云大医院)被杀一案?近日,此案开庭审理。杀人者称自己只是酒后失控酿成过错,与被害人并无过节,所以不该定为故意杀人罪,应为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大家赞同吗?

事件回顾

2017年4月29日晚上,刘洁与未婚夫马某正在筹备一个月之后的婚礼。两人到云大医院看望亲人,不料遇到了醉酒的叶某某,双方并不认识,只是遇到后发生了口角。但后来叶某某便掏出随身携带的瑞士刀对刘洁连刺几刀,其中两刀直接命中心脏、脾脏,导致刘洁不治身亡。马某也受了轻微伤。

5月1日中午,疑似腿腿的男友(微博“杀遍巷巷无敌手”)在微博晒出婚纱照,悲痛对未婚妻告白“我爱你,胜过一切…”。他也感谢众人对腿腿的关心,表示作为腿腿的爱人,一定会尽全力照顾好自己及女方家人,“凶手在事发当晚已被扭送公安机关,相信法律一定会严惩凶手,还腿腿一个公道!”

当晚,“杀遍巷巷无敌手”再度发文,再度感谢各界的关心,并指腿腿是个好妻子、好女儿,“请大家切勿相信网络传播的事件经过和当时情况(包括她的伤情和我的伤情)…这对腿腿不公平,对我和她的家人同样不公平!!!再次谢谢你们这样地爱她,再次谢谢你们!”

事情进展

近日,此案开庭审理。法庭上,被告人叶某某称,事发当晚,自己喝了几杯白酒后,精神有些恍惚,自控能力较差。但素日与被害人并无过节,所以不是预谋犯罪,因双方发生口角,再加上酒精作用才不小心杀了人。并真诚地给受害人和家属道歉,希望尽一切努力赔偿受害人家属。

公诉机关认为,叶某某属于故意杀人罪。叶某某用刀乱刺被害人,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从受害人所受刀伤的情况来看,主要刺在了被害人要害部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叶某某当庭认罪态度不好,其犯错后拒不承认,不存在自首行为,没有认识到杀人的危害性,应从重处罚。

叶某某的辩护人称,公诉机关对叶某某提出的故意杀人罪定性太过严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叶某某的刑事责任。同时,叶某某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不是预谋犯罪,是因双方发生口角后,才用刀刺对方的。

最后,审判长宣布: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时,受害人家属及受害人向法庭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但在开庭前,受害人家属却突然撤回了民事赔偿请求。由于本案案情重大,择日再判。

据了解,受害人家属撤回民事赔偿请求,其目的就是要严惩凶手叶某某。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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